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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很暖和,但他戴着有耳罩挡风帽,穿着红黑格子外套和牛仔裤。他撑着一对金属拐杖,笑着低头看罗宾。他的脸上满是深深的痘痕,苍白的脸颊和下巴上有,连那双小黑眼睛下方的眼袋上都有。他的脖子很粗,肉被衣领勒得堆出来。

他一只手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样日常用品。罗宾看见他手上刺的匕首,知道那刺青一直沿着手臂向上延伸,刺穿一朵黄玫瑰。他手腕上刺的几滴血看起来很真实,好像真的正从他的身体里流出。

“你得洗洗,”他说,指着罗宾的脚和裙摆,又咧嘴一笑,“再拿刷子刷刷。”

“是啊。”罗宾惊魂未定地说。她捡起手机,屏幕摔裂了。

“我就住在那儿。”他说,点头示意罗宾之前一个月都在监视的公寓,“你可以上去洗洗。”

“哦,不用——没关系的。非常感谢。”罗宾屏着气说。

“不客气。”唐纳德·莱恩说。

他的目光从上往下扫过罗宾的全身。罗宾感到皮肤一阵刺痛,仿佛被他的手指实际碰触过。他支起拐杖转身走开,塑料袋笨拙地左右摇晃。罗宾站在原地,清晰地感到血液都涌上脸。

他没再回头,帽子上的耳罩像狗耳朵一样左右摇摆。他动作艰难地慢慢绕到公寓侧面,消失了。

“我的老天。”罗宾低声说,双手和膝盖阵阵作痛。她心不在焉地撩开脸上的头发,通过气味明白地上那摊只是咖喱,不禁如释重负。她快步走到唐纳德·莱恩看不见的角落,按着碎裂的屏幕,给斯特莱克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