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4/6页)

优优后来知道,那天晚上最先落网的是阿菊和德子。他俩在优优跑后即与李文海分手,在寻找旅馆的路上被巡逻民警叫住盘问。德子袖口沾有血迹,那是在摘取死者手上的钻戒时落下的证据。再加上他们形迹可疑,稍加质问便神色紧张,于是被巡警带回警局进行调查。警察们将两个人一分开阿菊就先慌了,很快供出了主犯李文海。她向警察们详细描绘了李文海的衣着相貌,以及那辆红色富康。她还交代出她自己的住址,交代完住址后在警察的穷追不舍之下,她又供出了优优。

李文海那天连夜驾车出京,在天津附近的新港被警方捕获。天津公安局根据紧急协查令在新港一家酒店的停车场上,发现了那辆可疑的富康,查获了富康车后备箱里的三百万现金,二十分钟后又抓住了刚刚在这里开了房间,正在洗澡的李文海,时间是在优优被押进公安机关那间办公室并且被铐在椅子上的五分钟前。

李文海的被捕,使案情大白。

优优和阿菊于是被认定无罪,德子过去曾在优优面前夸过李文海如何仗义,这次据说他果然挺身承担了一切,不仅开脱了优优和阿菊,也开脱了德子。他供认这桩入室抢劫杀人案均是他一手策划,他事先并未与同行的三人泄露杀机。进入凌家别墅后他才突然发难,拿出手枪向主人索要钱财,当凌荣志表示拒绝并想夺枪自卫的时候,他随即开枪将其射杀。然后又不由分说走进卧室杀死其妻。李文海说他是用杀人的方式迫使德子上了贼船,在李文海杀人后德子不得不与其共同对凌家实施洗劫。

李文海人室抢劫,连杀两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经查实,他以前在仙泉就有犯案前科,在南方某地也涉嫌一起劫案,显然罪不容赦,因此他索性大包大揽,充个好汉,至少把德子从生死线上,拯救出来。

事后法庭审判的结果也确如李文海所求,德子因缺乏杀人的证据,只被定为参与抢劫的罪名,一为胁从,二为初犯,故被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阿菊和优优都没有被移送到检察院去。她们都被认定为遭到裹胁的不知情者,从而先后被公安释放。阿菊比优优早放了一周,因为她在本案中几乎全无过失,相比之下优优则有些不同。优优从那个小巷逃走之后,直到第二天清晨在旅馆被捕,间隔整整六个小时,在这六个小时当中,她没有报警。因此有知情不举和包庇的嫌疑。而阿菊则对警察解释她曾试图报警,但一直被德子盯死,无法脱身。所以还是阿菊聪明,能把自己脱得干干净净。而且阿菊被捕时规规矩矩束手就擒,不像优优,还给警察一拳一脚,有暴力拒捕和袭警之嫌。特别是挨了优优一脚的那位刚刚新婚不久的年轻民警,抓完优优还真在当天就到医院检查下身去了。

所以,优优比阿菊迟了几天,才被放出。

我是优优被放出来后第一个和她见面的朋友。作为本案案发后最早进入现场的证人之一,我那一阵经常配合警方采集证据,因而和他们都混熟了。我在和一位警察通电话时知道了优优当天就要释放的消息,之后即赶往看守所接她,想给她一个惊喜。不料优优走出看守所一见到我时眼圈立即发红,虽然勉强挂出一丝感谢的笑容,但其中充满的却是无尽的倦意。

那一天我用出租车送优优先回了旅馆,在那个旅馆里我见到了她的大姐和姐夫。我目睹了她们姐妹撕心裂肺的抱头痛哭,还与优优的姐夫做了短暂的交谈。

优优的大姐比我想像的要漂亮许多,也比我想像的苍老许多。她虽然眉目清秀,甚至比优优还多了几分女人的温柔,可惜病容满面,让她比二十几岁的实际年龄,大了半轮,她和优优站在一起,面色和精神,均明显不如。优优虽然这一阵饱尝牢狱之苦,但脸上的皮肤和神情上的少女之态,却依然蓬勃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