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5页)

“是不是你打过他,或者平时对他较凶?”

优优还未答话,凌信诚抢先解答:“没有,她对小孩从来不凶。”

“那为什么孩子怕她。孩子嘛,只懂简单的情绪反应。是不是你不喜欢这个孩子,孩子看出来了,所以……”

“不是的,”凌信诚再次接过警察的疑问,替优优回答,“不是的,我那小孩以前受过刺激的,可能有点条件反射。”

“才一两岁的孩子,受过什么刺激?”

凌信诚和优优,都沉默下来,谁也不愿启口似的,但警察疑问的目光停在他们脸上,始终不肯移去,逼得凌信诚不得不往事重提:“半年前我的父母出了事。他们被人打死的时候,这小孩在场。”停了一下,他又说了句,“她也在场。”

这两位警察大概不知道凌家的这段痛史,怔了一下,表示歉意:“啊,对不起。”不过他们还是接着问下去:“孩子见你就闹,你也怕这孩子,那你们在一起怎么生活呢?”

优优低头不语。

凌信诚说:“让他们尽量少接触吧,我想,也许孩子大一点以后,慢慢会好。”

警察边问边记,问到此处总算合上了本子。凌信诚以为他们调查完了,但其实没完。

警察说:“能不能让我们看看孩子的房间?”

凌信诚说:“可以。”

于是大家起座,由凌信诚带着,去了孩子的房间。尽管屋里没有孩子,但优优仍和平时一样,只是站在门口,不肯进去。警察们在屋里东看西看,随手表面地翻翻。没翻到什么。出来后又问:“其他房间可以看吗?”

凌信诚看看优优,优优板着面孔,不发一言。于是凌信诚对警察说道:“小孩就住在这间房里,保姆也住这里,其他地方孩子很少去的。”他看到警察的目光顺着楼梯往二楼瞟去,又说:“楼上是我们自己住的,孩子很少上去。”

警察看看信诚和优优,信诚和优优也看他们,彼此僵持了片刻,为首的那位警察淡淡一笑,把气氛缓和下来。

“那好,那就不勉强了。”

警察告辞走了,走的时候跟优优要了一张白纸,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人名。警察把这张写了电话和人名的纸条,绕过优优,直接给了信诚,嘱咐他有什么情况可与他们直接联系。

警察走后,信诚和优优也随后出门,乘车前往医院。一路上两人心情沉闷,彼此并无多言。凌信诚问了句:乖乖生病的事公安局怎么知道的?不知是问优优还是问自己。这个疑问直到很久以后凌信诚才慢慢弄清,当时公安局是从两个方面得到了举报,一个方面来自爱博医院,因为孩子的症状过于蹊跷,送到医院时已陷于昏迷,经化验血尿及嘴边的呕吐物,发现其中含有大量足以致死的乙二醇毒素。说明这不是一般性食物中毒,很可能系人为投毒所致。因此值班医生事后向医院的保卫部门做了报告,保卫部即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联系。

中毒事件的另一个举报人就是姜帆。姜帆在乖乖人院的第二天上午再次来到凌信诚家,讨要凌家答应付给仇慧敏的三百万现金。以前他多次打电话找凌信诚交涉此事,但凌信诚把这类事统统推给了律师。律师表示钱只能交给仇慧敏本人,而且之前还需与仇再签一份协议。姜帆前一天带了仇慧敏的亲笔授权书来到凌家,还带来一帮朋友和一位律师前来助阵,结果与优优冲突起来,被赶出门去。第二天他再次带入来到凌家,本想大闹一场,结果凌信诚与优优双双不在,家里只有保姆一人。保姆也是刚从医院回家,来取乖乖的东西。姜帆从保姆口中,得知乖乖中毒的消息,遂到医院打听。从医院出来之后,他拉上昨天与他一同目睹孩子在优优怀中挣扎哭闹的几个“证人”,直接前往公安分局进行举报,矛头所向,直指优优。两方举报双管齐下,于是就有了警察突然造访凌家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