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3/5页)

我咣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表态。我知道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辩护,早已不算什么丑事,但我还是万分踌躇,因为这样一个差事实在非我所长。

但我对优优,确实交往已久,已经真的成了朋友。作为朋友,特别是她一直以来以兄长视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检察干部,继续不动声色地发问:“你接受吗?”

我在慌乱中下意识地点头,却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没干过这种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决定接受之前,能否当面见见丁优?”

检察人员马上回答:“可以。你回去等我电话,我安排好了马上找你。”

我没想到现在检察机关的效率竟然快得出奇,当天下午,其实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我接到检察官的通知,同意我下午到分局看守所去,会见优优。

我和优优的会见安排在一间看上去是专门为会见而用的小房间里,优优被带进来时我吓了一跳,她比我上次见她,至少瘦了十斤,身子突然变得异常娇小单薄,只是脸上气色比我想像的要好,进屋见我在座甚至还咧开嘴高兴地笑了。

她主动开口:“大哥你来啦。”

我站起来答应:“啊。”然后说:“坐吧。”

我们隔桌而坐,优优又笑,像见了亲人似的。她说:“谢谢你来,海大哥。”

我也笑笑,说:“你还好吗?”

她说:“啊,还好。北京的警察,总归又不打骂人的。”

我不再闲聊,介入正题,我说:“你请我当辩护人的事,检察院和我说了。我是觉得,我不是个专业律师,我对法律……”

优优打断了我的推辞:“海大哥,我不是请你当律师,我只是想见见你。”见我愣了,她又说:“我是想求你帮我找个人,让他来为我做辩护。”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问道:“你想找什么人,为你做辩护?”

“我想找周月,我想让他给我做辩护。我怕通过检察院的人去请他,他肯定不来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请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许会来的。你是个大作家,说话能说到点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问:“可周月也不是个律师呀,你为什么不请个专业的律师呢。如果你没钱请不起,法院是可以为你请个免费律师的。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像你这种……”我刚想说“像你这种要判死刑的人”,可话没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说:“像你这种情况的,法院必须要请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你义务辩护的。”

优优低了头,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阴间给他们当牛做马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管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尽管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管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种闪闪发光的眼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像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感确实出自真心实意,那情感的动人之处,恰是在于精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种精神爱慕,所以这种爱慕和追求,才始终美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道:

“难道,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