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5页)

对小梅的回避意向,周月表示坚决反对,他说通过胖胖死亡的事实,更说明当初乖乖的死亡,肯定另有凶手,你不但不应就此退缩,反而更应坚定辩护的信心。他说现在对优优的指控其实面临着更加巨大的危机,如果分局不能迅速查清胖胖的确切死因,那么以前对乖乖被杀一案的所有判决和裁定,就必然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司法疑问——两个儿童因同样原因而死,而凶手竟然并非一人,这样的认定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显然几近草率裁判。

不知是受到周月的鼓励还是出于职业的责任,小梅终于没有放弃为优优的辩护,继续紧锣密鼓地为开庭做着准备。让她最难面对的倒是优优的状态。在小梅与看守所及检察院商量之后,决定由她出面,在监所民警的陪同之下,向优优通报她的女儿死于非命的消息。

这次艰难的会见就安排在小梅和周月分别被分局调查的当天晚上。小梅在看守所的一间会见室里,见到了优优。小梅和优优面对面地坐着,她酝酿了很久始终说不出胖胖二字,她不知道优优是否已经预感到什么,因为她一直用不安的目光注视着从未在晚间探访的小梅,任其沉默并不提问。

良久沉默之后,小梅终于开口,她的声音缓慢,仿佛来自远处,她说:“优优,今天这么晚来,是有件事情,要告诉你。你的女儿……今天早晨,在清水湖医院,又发病了。医院作了尽力抢救,但最后,最后不行……孩子,孩子……现在已经不在了。”

小梅说到此处,出于女性软弱的本能,甚至不敢正视优优的面容。优优在最初一刻似乎没有听懂,她甚至还问了句:“你是说胖胖么,她怎么了?”小梅不得不再次将这个悲惨的消息,残酷地重复一遍:“孩子抢救无效,今天早上,她已经死了。死因是……乙二醇中毒。”

这句重复之后,小梅不能不抬起双眼去关切优优。她看到优优干枯的嘴唇,疑问地半张,整个面部,微微打抖,几秒钟之后她突然听到一种非人的声音,“他们要杀我!要杀我的孩子!他们真的杀了我的孩子!”那声音由索索的细语渐渐转为凄厉的呼号,喊出压抑已久的悲恸,喊出刻骨的仇恨和无可控制的疯狂!

“……他们杀我还不够么,还要杀我的孩子……那是我的孩子,我不要她死!我不要她死!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

优优的喊声很快被歇斯底里的哭泣淹没掉了,小梅没有加以任何劝慰,她在优优的哭声中站起身来,默无一语离开屋子。她的眼里也含着热泪,她本来想好要告诉优优,无论警方怎样分析,胖胖的死,必将无可置疑地,对她有利!

但优优的痛不欲生,优优的撕心裂肺,使她无法将胖胖的死难,说成一个利好的消息。

周月除了给小梅打过电话之外,还给信诚打过电话。信诚的手机关着,打到清水湖医院,才知道他已旧病复发,目前还躺在观察室里,尚未脱离危险,电话是肯定不能接的,探视更不是时候。周月在知道了凌信诚的情况之后,又和我通了电话,我就是通过周月的电话,才知道了胖胖的死讯,以及分局搜查周月宿舍的情形,以及其他一切与此相关的事情。

开庭的日期由于胖胖死亡而被无限期推迟,这期间周月又被传唤到分局接受了几次讯问,并且在指纹提取仪上留下了自己的全部指纹。他的态度是积极配合的,表情是不卑不亢的,既不提问题,也不做解释,更不乱争执。他故意表现得镇定自若,以示自己无愧于心。

他整整两周没有上班,除了去分局接受讯问和在家写“交代材料”之外,几乎无所事事。

两周之后,他再次打电话到清水湖医院,得知凌信诚已经脱离危险,只是身体较弱,病状不稳。于是他向已从香港回来的科长请假,说要去医院看看信诚。科长请示了处长,处长说要问问分局。分局答复说周月现在没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他要去哪里是他的自由。科长于是告知周月可以去,同时劝他不要去,现在此案正在侦查调查阶段,他去和当事人单独见面,岂非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