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好奇怪”(第2/3页)

在一起的第三个年头,我把欧阳的微信备注改成了“狗”,吵架的时候,我的撒手锏是:“你再跟我吵,以后就没有人摸(狗)头了!”出门的时候,每当看见狗,我就会跟欧阳说:“你看,你在那里撒尿耶,不知廉耻!”

我们……还能好吗【黑人问号脸】?

王一

本科时候的EX是个暴走族,每学期除了考试和跟着老师做SRT,其他时候不是新疆、内蒙古,就是四川、西藏,或者尼泊尔。就连回了北京,大多数时候都还是在走路。因为聚少离多,所以虽然我自己懒得出奇,可是难得聚在一起,为了迁就EX,也就跟着走路。

最近一次一起坐车还是去三里屯吃饭,坐地铁到五道口。当时,我的电动车停在北大东门。等了半天公交,都刷卡上车了,EX突然心血来潮,拽着我下车,非要腿儿过去。走了老远,半路还下起暴雨。大雨倾盆,夜色迷离,一路狂奔,简直是飞扬洒脱的青春——唯一煞风景的只有我寻死无门的表情。

虽然分离比相聚多,中间也有过很多不开心,但这段关系还是比我们想的都要久。最后一次一起横穿北京,那时我们申请出国留学,误入迷信歧途,一起去雍和宫烧香拜佛完了回清华。两个人闷着头走了三个多小时,从黄昏走到满天星火,没说话,好像没有什么话好说,又好像什么话都已经说完了。再后来,我来了欧洲,EX去了美国。上次在脸书上看到EX和男朋友走完John Muir Trail全程的照片,暗自腹诽走路狂魔还是该和走路狂魔在一起。转念一想,说不定他们觉得我这样的couch potato才比较奇怪呢。

更奇怪的是,我本身方向感极差,从来不记路,可看着他们的照片,还能想起最后一晚路过的青年湖、健德门、成府路和五道口。

李田

我平生最受不了的就是奇怪的人,也特别怕自己喜欢上奇怪的人,所以基本上只和正常人交往。但不知道为什么,一旦恋爱后,我就会发现,这些看起来很正常的人每个都很奇怪。我喜欢过一个开朗爱笑的女生,后来发现她整天想自杀;我喜欢过一个清纯可人的女生,后来发现她比谁都放荡不羁;我喜欢过一个温柔体贴的女生,后来发现她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乱发脾气……我一度很疑惑,是不是我错了——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正常的人,寻找正常人相爱这个行为举止本身就很奇怪。直到我遇到了现女友,一个开朗爱笑、清纯可人又温柔体贴的女生,我才意识到不是我错了,而是因为那个对的人迟迟未到。我们迅速坠入爱河,并搬到静安区一个带院落的老房子里过上了同居生活。女友花了一个月时间购置厨具、生活用品,打扫庭院,养花种草,一切都朝着幸福的地方飞去……直到某天清晨,女友起床后发现,辛辛苦苦种了一个月的蔷薇,不知道被谁连根拔去杳无踪迹,气得她砸烂花盆扬长而去。当天,她就找好了房子,第二天就搬了过去,开始了这段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的分居生活。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一切都发生得如此……奇怪。

包晓琳

任何人提起民国时期的上海滩,都无法避而不谈青帮和杜月笙,可杜月笙又不是我们想象中黑道大哥的形象,他本人身材瘦小,基本没什么功夫,闯荡江湖全凭脑子,原本是从水果店学徒做起的小赤佬,因为收账利索人称“水果月生”(这萌萌哒外号实在跟黑道画风不符),他能成为黄金荣的左膀右臂除了靠过人的聪明才智,主要还是因为他把黄金荣的老婆桂生姐哄得十分高兴,一次他出面帮桂生姐劫回了烟土,桂生姐就把一部分烟土生意交给了杜月笙,并给黄金荣吹枕边风委以重任,使杜月笙很快在一众马仔里脱颖而出,直到他只身入虎穴救出被军阀何丰林绑走的黄金荣,紧接着便成功地自立门户。杜月笙在华洋两界周旋做不法交易发家,整个人生随便一段故事都极为抓马,他设计摆平严老九,建立小八股党,但这位上海王本身也有很多污点,比如在“四一二”事件中雇用流氓殴打工人,协助蒋介石发动政变,作为男主角的话一定会被吃瓜群众批判三观不正,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抗战时期建立了武装游击队参与抗日,又把名下的“黑钱”拿来支援前线伤员,其实人是很难用非黑即白的价值观来区分的,在特殊的时代里,上一秒杀人不眨眼的恶棍,下一秒就有可能变成救人于水火的侠士。过去看经典电影《教父》,觉得阿尔·帕西诺演的柯里昂酷毙了,直到读了《杜月笙传》,才发觉中国的教父才活在更为复杂的江湖里,这个江湖横跨了军界、政界和商界,他们不但有情有义,同样也至情至性,像杜月笙和孟小冬这种精彩的风月史,是很多编剧编都编不出的。真实的历史往往比虚构的传奇更好看,不如说,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是传奇,我之所以沉迷于民国教父的故事,或许是因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男人们大多缺乏那样的血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