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4页)

我发觉白T恤胸口那里沾有一块黑乎乎的什么。那个什么状如一只展开双翅的大蝴蝶。一开始我想用手拍掉,但拍不掉。一摸,竟黏糊糊的。为使心情镇定下来,我有意多花时间脱下粗蓝布衫,从头顶拉掉T恤。借着闪烁不定的荧光灯一看,方知那里沾的是红黑红黑的血。血是新的,还没干,量也不算少。我凑近脸嗅了嗅,没有味儿。套在T恤外面的粗蓝布衫上也有血溅上,但量不很大,加之布料原本是深蓝色,血迹看不大清。但白T恤沾的血则异常鲜明,活生生的。

我在洗手台将血洗去。血和水混在一起,把白瓷盆染得鲜红。可是,无论怎么“喀嗤喀嗤”用力猛洗,沾上的血迹都不肯消失。我刚要把T恤扔进旁边的垃圾箱,又转念作罢。就算扔,也得在别的什么地方扔才好。我把T恤狠狠拧干装进准备装洗涤物的塑料袋,塞进背囊底部,又用水抹湿头发打理几下,从洗漱袋里取香皂洗手。手仍在微微颤抖。我慢慢花时间连指间也好好洗了。指甲里沁了血。透过T恤沾在胸口的血迹用湿毛巾擦去。然后穿上粗蓝布衫,扣子一直扣到脖子,底襟掖进裤带。为了不引人注意,我必须尽可能恢复地道的形象。

可是我惊恐至极。牙齿不停地作响,止也止不住。我摊开双手看着,手也略略发颤。看上去不像自己的手,像是一对独立的外来活物,而且手心痛得火烧火燎,恰似刚攥过一根热铁棍。

我双手拄着洗手台两端支撑身体,头死死顶住镜面。很想哭出声来。但哭也没有谁赶来救助。只听有人说道:

喂喂,你到底在哪里弄得满身血污?你到底干什么来着?可你什么都不记得,浑身上下又完好无损。除了左肩的痛感,像样的疼痛也没有。所以那里沾的血不是你自身的血,而是别的什么人流的血。

不管怎样,你不能一直在这里待下去。满身血污站在这样的地方给巡逻警察撞上,那可就一曲终了了。但这就直接回宾馆也是个问题,说不定有谁在那里守株待兔。小心为上。有可能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卷入了犯罪案件。或者说你本身是罪犯的可能性也并非没有。

所幸东西都在手上。出于慎重,你无论去哪里都要把装有全部财产的沉重背囊带在身上。从结果上看是有利的,实乃英明之举。因而不必忧心忡忡,不必惊慌失措。往后你也总会巧妙地干下去的。毕竟你是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要有自信!要调整呼吸有条不紊地开动脑筋!那样你就能左右逢源。只是,你必须多加小心慎之又慎。某人的血在某处流淌,那是真正的血,是量很大的血。很可能有人在认真寻找你的下落。

好了,马上行动!应做之事只有一件,应去之处只有一个。是哪里你该明白。

我深深吸气,稳稳呼出,而后扛起背囊走出卫生间,出声地踏着沙地在水银灯光下行走,边走边高效开动脑筋。按下电源转动曲柄,启动思维。但未如愿。发动引擎所需的电池电力极度微弱。需要一个温暖安全的场所,我要暂时逃去那里整装待发。但那里究竟在哪里?想得起来的场所不外乎图书馆。甲村图书馆。但图书馆要到明天上午十一点才开门,我必须找地方把十一点之前那段很长的时间消磨掉。

除了甲村图书馆再没有我想得起来的场所。我在不惹人注目的地方坐下,从背囊格袋里掏出手机。手机还活着。我从钱夹里取出记有樱花手机号码的便条,按动号码。手指还在抖。试了好几次,这才好歹把多位号码按到最后。谢天谢地,手机没处于录音电话状态。铃响到第十二次她接起。我道出姓名。

“田村卡夫卡君?”她一副懒洋洋的腔调,“你以为现在几点?明天早上还早着呢,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