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8页)

我什么都没想。我没有计划将她的头发染成金黄色,开车带她去北领地,住在海边的旅行拖车里,在那里我们可以做日光浴,晒出古铜色的皮肤,天天海鲜、水果伺候,我在家里教她看书写字,等等。

开玩笑呢!我根本没有想这些。

我只是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

小女孩咯咯直笑,好像在做游戏一样。如果她哭了,我会立刻把她送回去,可是她在咯咯地笑着,她喜欢我。也许我救了她的命,她很感激。

正走着呢,就听见后面沉重的脚步声,那个瘦脸的女人抓住我的肩膀,尖叫道:“喂!”她的脸上写满了恐惧,把小女孩从我手里夺了过去,指甲都划到了我的皮肤。小女孩吓着了,哭了起来。她的妈妈说:“好孩子,没事了,没事了。”然后用极为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噢,上帝,我真是又羞愧又害怕。

一些妈妈也跑出了咖啡厅,静静地站着,抚摸着怀里的婴儿,死死地盯着我,好像我是一场车祸似的。咖啡厅的老板迪诺——我猜是他——也出来了。我只看过他的上半身,以前下半身都被柜台挡住了。他个子比我预想的要矮一些。这令我有些惊讶:就好像看见全身版本的电视新闻播音员。这是我唯一一次看见他严肃的时候。通常他整天都乐呵呵的,笑个不停。

所有人都在望着我,打量评判,好像是我在当着众人的面流血。我感到脑子里什么东西开始崩落。我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就要发疯了。杰里米,是不是有个词专门形容这个的?

我瘫软地跪在了人行道上,其实完全没必要,而且钻心地痛。擦伤的膝盖过了几个星期才愈合。

就在这个时候,爱丽丝来了。她穿了件夹克,我以前没见过,急匆匆地走进了咖啡厅,手包晃来晃去,人也皱着眉头。当她认出我的时候,我看见了她脸上的表情。她向后退了一步,好像看见了一只老鼠。她肯定当场石化了。我怎么就选了她家附近的咖啡厅来演这出悲剧。

她人真的没话说。我必须承认,她人真的很好。她走过来,跪在我身边。我俩眼神相遇的时候,让我想起了我俩小时候在学校操场上见面的样子,我突然觉得那一天我都是在舞台上演戏,因为只有爱丽丝知道我真正是谁。

“什么情况?”她轻声问道。

我哭得太厉害了,一时半会没法回答。

她帮我把事情摆平了。她认识那个小女孩的母亲,还有其他两个母亲。我跪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她们之间交流得很激烈,就是母亲和母亲之间的那种对话。她让大家都消了气,人群也散了。

她扶着我站起来,带到她的车里,让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把安全带扣好。

“你想谈谈刚才的事吗?”她说。

我说我不想谈。

“你想去哪儿?”她说。

我说我不知道。

然后,她直接开车把我送到了弗兰妮家。我们坐在她家的小阳台上,喝茶,吃奶油竹芋饼干,谈论新南威尔士州的公共交通问题,还有那些还在超市里用塑料袋的人到底有什么毛病。(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没有向弗兰妮承认。)谈话很平静,很普通,也很舒心。

我知道,弗兰妮觉得我应该放弃要孩子,她至少两年前就说过这个问题了。她说,有时候你得足够勇敢,告诉自己“生活应该向一个新的方向前进”。我当时听了这话就火大。我说,要孩子不是什么“方向”。除此之外,就我所了解的,她也没有给自己的人生指一个新的方向。只不过父亲去世后我们顺势进入了她的生活。

谢天谢地,我们能遇上弗兰妮。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当地恰好就要死人呢!心态要积极一点!我家隔壁的隔壁那个老汉,每次修建草坪的时候,总是一副快要挂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