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3/7页)

那一天,我在当父亲的模特儿,让父亲作画时,雪也开始下了。雪很大,那是我从没有见过的大雪,现在想起那场大雪,我还会心有余悸。是不是神叫我不能动手杀人,才下这样的大雪,来警惕我呢?我很犹豫,心想:今天就算了吧。又看到父亲在我面前服用安眠药,我更想:那就明天再动手好了。

可是,明天也不行呀!父亲已在画布上用炭笔打上线条和基本的轮廓,明天就要勾出我的五官,再不下手,人家就会认出模特儿是谁。而且,明天二十六日是星期三,我答应后母昌子要上芭蕾舞课。这个行动不能延到明天,不能拖了!下定决心,我终于把父亲杀了。并且用剪刀剪他的胡子,别人一定想不透这是为什么,其实我本来是想用刮胡刀的。但是在使用刮胡刀时,父亲的鼻子,嘴巴突然流血了,让我十分害怕,不得不停手。后来我使用剪刀时,虽然我留心不让剪下来的胡碴掉在地上,但还是掉了。然后我走出工作室,利用绳子从旁边的窗户拉上门闩,穿着自己的鞋子,走到栅门。因为怕被别人发现,当时有一种想退回工作室的冲动。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一件恐怖的事。能想到这一点,算是我的幸运吧!

到了外面的马路,我先试着用脚尖走,再尝试用脚跟踏,果然如我所想,鞋印中间有一点凹陷。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的计谋一定很快就会被发现了。

这个时候,我手上没有任何东西,便慌忙地尽量抓了满手的雪,再踮着脚尖,走回画室的门口。我把雪装进皮包里,不够,我又在门槛附近,尽量不留痕迹地再拿一些雪,放进皮包。这些雪是用来灭迹的。先抓一把雪放在刚才踮着脚尖的印子上,再用爸爸的鞋子踏上去,踮着脚尖走的印子,就消失了。除去印子完毕,我走到马路,扔掉皮包内剩下的雪,再把爸爸的鞋子放进皮包里。要不是清晨又再度下了一点雪,可能会留下画室旁我掏雪的痕迹。

为了怕撞到人,我跑到离家不太远的驹泽森林。因为夜深了,一路上虽然偶尔有车子从我旁边经过,却没有碰到任何人。我很幸运。驹泽有一条极小的河流,我喜欢那里的河边,长满一望无际的杂草,藏身其中的话,很难被发现。假使我想死,一定选择这个地方。

我之前便在岸边一处挖好洞,然后用木板和草盖起来。于是,我把自己做的凶器、刮胡刀、爸爸的胡碴等等东西,一起埋进洞里。直到天亮,我都待在森林里,轻举妄动的话,只会为我制造出目击者。除了躲在这里外,我什么地方也不能去。

很冷,我觉得自己快被冷死了,无限的后悔与不安浮现脑海。下雪的时候,我考虑着要不要回去,但又怕一走到外面的马路,就会被人看到。

父亲是个粗心的人,连叮咛我该早点回主屋,要不然会被锁在门外的话都不会说。我之前已向昌子说会去母亲那里,如果她打电话去问,母亲也会依惯例骗他们吧。我把自己创作的手稿,留在父亲的工作室里。它的内容,如今想起来,真令我感到不安,虽然那是经过仔细思考,才写下的东西,但是我的思考或许也有不周的地方。我也想过:如果我的计划不那么大,或许比较好,或许我只要把他们毒死就好了……然而最让我担忧的,却是万一警察抓到我时,我该如何面对母亲?她一定会遭受比现在更大的痛苦。我真的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愿意看见她痛苦。至于后母,我觉得一下子就让她死了,未免太便宜了她。

我一点都不担心笔迹的问题。因为父亲从二十岁开始,几乎就不动笔写字,跟朋友之间更无书信往来,所以应该很难找到父亲写过的字,来和我写的手记做笔迹比较。而且,我曾经在父亲留学欧洲时的素描簿上,看过他写的几个字,觉得跟我的字很像;当时我的心里还想着:我们不愧是父女呀!但是,因为别人很容易看到我写的东西,所以也不能完全用我自己的笔迹,去写那一份手记。于是我找到一封中年男子写的信,并且模仿上面的笔迹……拉拉杂杂想了很多。每次一想起父亲曾经对我好,我就觉得自己罪恶深重。回想起来,在几个女儿当中,父亲最信赖我,最常和我说话,所以我才有本事写了那样的手记。我跟梅迪西的富田女士,似乎是他少数谈得来的人。然而,被他深深信任的我,竟然对他下了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