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5/5页)

晨雾消散得真慢,直到太阳热辣辣烤着后背了,远处的景色才变得清晰起来。整个泥土都像被烙铁烙过了,所有的植物都蔫蔫的。一般而言,在上午七八点钟之前,草木该是有几分生气的,因为它们刚刚经过了一夜的喘息调养。可见泥土里的确已经没有多少水分了。上一年秋后被翻开的土垄至今没人理睬,上面长满了白茅和狗尾草。香附和阿穆尔莎草的茎叶紧贴在地上,萎缩成小小一团。所有富含汁水的植物都蔫了叶子,只有粗粗的主茎还有几分活气,像马齿苋等。那仅有的几丛灌木由于根系发达,可以吸取深部的水分,在晨风里抖着叶片,算是迎接了我这个远路而来的客人。有一只嘴巴长长的鸟儿从灌木下钻出,瞥了我一眼立刻跑开了,它跑得真快。在消逝的那一瞬间我认出是一只蚁鴷——它那长长的锥形嘴巴可以直直地插入蚁穴。一只小小的麻雀落在一丛毛白杨棵子上,呆呆的,形单影只分外可怜。我走近了它,直到离开几米远它才飞开……脚下的田垄在上一年被人翻过,全是秋天收获的痕迹,可以看出这儿原来种过红薯。本来接上应该播种麦子,可现在一律荒着。很明显,当时墒情不好,错过了播种季节,要改种其他庄稼时又遭逢了更大的旱情……远处的小村落静静地伏在那儿,所有的房子都小得不能再小了。它们没有一点儿声音,也听不到鸡狗鹅鸭的叫声,没有一个人从街巷上走出。

我不知该走进这些村庄还是该绕开它们?它们不发一言,安守泥土。我对看到的一切毫不惊讶,好像所有的逢遇都是自然而然的,我们早就约定了要在远途相逢——此刻,我们彼此注视一眼,也算是了却了一个心愿。

这是我从未走过的地方,仍然没有交通车。我大约已经走进了最荒凉最沉默的一角,可是它仍然没有接近目的地,甚至连它的一个边缘都算不上。我知道穷乡僻壤会挽留我这样一个汉子,但我将继续远行。

为此,我久久地看着这个小村庄。我想在心里把它们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