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第4/10页)

去到了儿子的学校之后,她有些失望,跟她想象中的高楼大厦有些差异,好吧,这是学习的地方。

她帮着儿子收拾床铺,还送了他的舍友一些吃的,指望他们跟自己儿子好好相处,她本来说送儿子到了学校就回来了,但是苏仲拉着她在招待所住了一晚。

拉着她到处逛了逛,有一座大学,这地方不会太差,总有值得逛的地方,他们还在那里的供销社买了不少特产,大大的长了见识,回来之后,对着自己娘家人和其他村里人,她能滔滔不绝的说上半天都不带喘口气的。

值得说道的东西太多了,不管是那咕噜咕噜的火车,还是说买不到坐票只能站着回来的体验、五湖四海的乘车人、还有异地他乡的俚语,吃食风俗,太多太多……

回来之后,苏仲就去找活干了,他说要把花销给挣回来,让她放心,她怎么放心?

要不是每个月都有信回来,上面还有钱,还不知道要怎么担心。

他每个月也有寄钱回家,跟其他人差不多,还会有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几件时兴的衣服,儿子用得上的手表,公公婆婆喜欢吃的食物……

她不知道苏仲赚的大头他都留在手里做本,就这每个月寄回去的数量也足够让她惊喜了。

对于妹妹,苏茴在信上一个字都没敢说,就怕他爸察觉出了不对。

他也庆幸不用面对,他爸看不到他心虚的表情,他从小到大就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爸的,就像第一次送妹妹和卫国去首都学校报到那次一样,回来的时候跟着妹妹做了点小生意,说好要瞒着苏浅明的,但压根就没瞒住。

在爸的逼问下很快就投降了,这一次他觉得也不会有不同的结果,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露出什么不该有的表情,然后把妹妹的事情泄露出去。

不过也拖不了太久,过年他是一定会回去的。

——

苏仲的事情占据了苏茴的时间不多,她主要的精力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服装厂,一半在酱料厂。

服装厂那一边她又研究出了一种颜料,是嫩黄色的,是一种矿物跟另一种矿物混合后展现的颜色,这种颜色在雪纺上面散发出来的感觉最飘逸,嫩黄得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春天。

这种颜色最适合花样年华的少女。

苏茴还因此认识了一个香港来的富商,她跟一般的富商有些差别,她是一个女性,今年三十多岁,保养的很好,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岁月在她身上的痕迹。

当初那个岁月很多人过不下去了,对面的香港那里却是一派繁华,没有正经的途径过去,有的在绝路的时候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破破烂烂的圆木就这么出发,运气不好的一个大浪就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中,但总有那么些运气好的,顺利到达了目的地,以偷渡客的身份在那里取得自己的身份地位。

王海雯就是这么一个人,她一开始就是以偷渡客的身份出现在香港的。

因为被人举报,她家里人都被抓了,在那之前,他们就有了不好的预感,提前做了准备,准备坐船离开去港岛,结果在上船前夕被守株待兔的人抓了,罪加一等。

她因为有事是在别的地方,在那时候侥幸逃身,但是,来人紧追不舍,她被逼到了海边,要是被抓了,她的未来可以想象,她一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小姐妹抓进去不到三个月就自杀了。

更可笑的是,揭发告密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未婚夫,带着人来抓的也是他。

她那时候什么也没有了,就这一条命,他还想拿去挣功绩?

她那时候什么也不怕了,靠着几块木板和零星一些食物和水,就这么入了海。

也是她命不该绝,在海上被一艘渔船的人给救了起来,看她可怜,暂时给了她栖身之地,之后一点一点的,她慢慢的知道了那片土地的生存规则,很快,她凭借着自己姣好的面容,丰富的学识成为了一个富商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