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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米决定回家一趟,她知道老丁上个星期五晚上是跟ALLAN在一起的,肯定可以为ALLAN作证。她不知道JANE是什么时候出事的,但她记得妈妈说过JANE在八点多钟时往她家打过电话,那就是说JANE在那之前是活着的。她估计JANE的父母那晚不在家,不然就不会发生那个悲剧。

  但JANE的父母是睡得很早的人,所以那晚除非是JANE的父母没回来,不然就会是在比较早的时候就回来了。JANE的父母那晚肯定回了家的,不然就不可能当晚就发现JANE出事了。不管怎么说,JANE的死发生在八点多钟到JANE的父母回来之间,应该不超过十二点。

  ALLAN那天是近一点才到她家来的,说明他跟老丁他们在一起呆到十二点以后。如果老丁出来证明ALLAN整晚都跟他在一起,ALLAN就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那不就一切水落石出了吗?这么简单的案,还不好破?

  她想这可是“烈火识真金”的机会了,这比ALLAN说的那些把船凿破呀,到沙漠里去考验呀,都强多了。在这种关键时刻,我没有逃跑,而是跟他站在一边,又而且还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他洗刷了罪名。等他出来那天,肯定要动情地说:“艾米,是你救了我一命,我今生今世——”

  但她马上觉得这个场景有点老套,大概是从什么电影里看来的,ALLAN肯定有比这更风趣更幽默更独特的表达方法。她甚至想到,说不定从这件事之后,公安局就会聘她做顾问,有了什么疑难问题就来向她请教。那些侦探小说中一般都有一个傻不拉叽的警长什么的,猪脑子,什么都是只看表面现象,都要等到那个私家侦探来帮他破案,就像公安局这些猪脑子一样,要等到她来帮他们破案。

  那英语专业还读不读完呢?读不读完都无所谓,其实她也不是很喜欢英语专业,只是因为ALLAN是学英语的,她才想到读英语。不如干脆做个侦探算了,自己开家私人侦探所。ALLAN也是看过很多侦探小说的,推起理来,不比她差。那就两个人合开一个夫妻侦探所,他们男人爱面子,就让他当所长,自己就甘居幕后,当个神探算了。侦探所的名字就叫“艾艾侦探所”,名字起得怪一点,一般人猜不出为什么起这么个名,肯定吸引大把的CLIENTS,做发了,就专门侦破疑难案件,一般的小CASE让公安局去搞就行了。

  艾米把自己想得热血沸腾,马上就打的从学校跑回J大,连家都没回,在楼下拿了自行车就跑去找老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