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6/18页)

至少每星期一次,丹芙去看琼斯女士;琼斯女士现在振作一些了,足以单为丹芙做一整个葡萄干面包,因为她一心只爱甜食。她给了她一本《圣经唱诗集》,听着她低声咕哝或大声嚷出那些词句。到了六月份,丹芙已经通读并背诵了全部五十二页——一页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星期。

丹芙在外面的生活有了进展,在家里的生活却恶化了。如果辛辛那提的白人允许黑人进他们的精神病院的话,他们准能在一百二十四号找到人选。捐赠的食物使得塞丝和宠儿又强壮起来,但她们谁都不问食物的来源,两个女人好像已经在世界末日鬼使神差地休战了。宠儿四处闲坐,从一张床晃到另一张床,嘴里吃个不停。有时,她尖叫道:“雨!雨!”接着,拼命狠抓自己的喉咙,直到鲜血的宝石在那里裂开,被她那午夜般的皮肤映衬得越发鲜艳。这时,塞丝就开始大喊:“不!”然后撞翻椅子扑向她,将红宝石擦去。有时宠儿在地板上蜷作一团,手腕夹在膝间,就那样待上好几个小时。要么她就去小溪,把脚插进水里,让溪水猛一下子漫上双腿。然后她会再去找塞丝,用手指碾过那个女人的牙齿,同时眼泪从她自己又大又黑的眼里滑落下来。这时,在丹芙看来,事情就算了结了:宠儿向塞丝俯下身,俨然是个妈妈,塞丝却像个刚出乳牙的孩子,除非宠儿需要她,否则就龟缩在屋角的一把椅子里。宠儿长得越大,塞丝缩得越小;宠儿两眼越是炯炯放光,那双过去从不旁视的眼睛越是变成两道缺少睡眠的缝隙。塞丝不再梳头,也不再用水洗脸了。她坐在椅子里舔着嘴唇,像个挨打的孩子似的,同时宠儿在吞噬她的生命,夺走它,用它来使自己更庞大,长得更高。而这个年长的女人却一声不吭地交出了它。

丹芙两个人都要伺候。洗衣,做饭,连哄带骗地让妈妈不时地吃上一口,尽量用甜食使宠儿平静下来。很难摸清楚宠儿这一分钟和下一分钟要干什么。炉子热起来的时候,她可能光着身子或者裹张床单,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肚子突出来,像个特大号西瓜。

丹芙觉得自己理解妈妈与宠儿之间的关系:塞丝企图为那把手锯补过;宠儿在逼她偿还。可那是没有止境的;看着妈妈越缩越小,她感到耻辱和愤怒。然而丹芙知道,塞丝最大的恐惧,就是她自己一开始有过的恐惧——唯恐宠儿会离去。在塞丝设法让她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含义之前——为什么要在她的小下巴下面拉动锯子;要感觉婴儿的鲜血在手中如油一般喷涌;要托住她的脸,那样脑袋才捧得住;要抱紧她,自己才能承受她深爱的那个胖乎乎、甜蜜蜜、生机盎然的身体所传递的死亡抽搐——宠儿会离去。她会离去,不等塞丝让她明白:比那更糟糕的——糟糕透顶的——是贝比·萨格斯因之而死的事情,是艾拉知道的事情,是斯坦普看到的事情,是让保罗·D颤抖的事情。就是说,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想不起来。尽管她和另一些人挺了过来,但她永远不能允许它再次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发生。她最宝贵的东西,是她的孩子。白人尽可以玷污她,却别想玷污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美丽而神奇的、最宝贵的东西——她最干净的部分。那段带着记号挂在树上、无头无脚的躯干,是她的丈夫,还是保罗·A;爱国者们在黑人学校放的那场大火里,烧伤的姑娘中是否包括她的女儿;是否有一伙白人,侵犯了她女儿的私处,弄脏了她女儿的大腿,又把她女儿扔下大车:这些无法忍受的噩梦,她再也不要做下去了。她可以被迫在屠宰场的院子里干事儿,可她的女儿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