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上帝隔着衣服操(第4/7页)

“你对汤普森的书有何感想?”

“看完汤普森的书,我想嗑药。”说完比利哈哈大笑,表明他是在开玩笑, “不,说真的,我想你们会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可他的书有一定道理,他身处环境的正常反应。不过为什么会有人做他做的那些屎——事呢……我打赌要是他去过伊拉克,站在士兵的角度看伊拉克,准能写出很有意思的东西。我不是说赞同他的生活方式什么的,只是喜欢他的文风。”

“在伊拉克有很多士兵嗑药吗?”

“这个我不清楚。我才十九岁,连啤酒都不能喝!”

“你可以投票,可以为国捐躯,却不能去酒吧买啤酒。”

“我想可以这么说。”

“你对此作何感想?”

比利思索片刻。“这样也许更好。”

接着他们又把话题扯回写书上。比利突然觉察到右手边有一股热气。他扫了一眼,发现她正耐心地站在旁边。比利的脉搏开始像羚羊般狂跳,哦天啊哦天啊哦天啊见鬼见鬼见鬼见鬼。那两个记者还在滔滔不绝地讲市场、合同、代理、出版社和别的天晓得什么东西。比利给了他们自己的电子邮箱,好打发他们。等到他们终于走了,比利转向那个啦啦队队员。对方平静地向他问好,表情颇为坦诚。不知怎的,比利也泰然自若地上下打量她,不是色眯眯的变态的目光,更像是偶遇孩提时代的朋友。一年级你在操场上追逐的那个膝盖外翻、胳膊细长、满身沾着草的小女孩如今出落成了一个大美女。

“怎么,你准备写本书?”

“没有。”他粗声粗气地回答,接着两人都笑了。比利突然一下子就不紧张了。“你们不冷吗,穿得那么少?”

“我们的运动量很大,所以几乎不成问题。不过我跟你说,上星期在绿湾,我以为要把我的那东西给冻掉了。我们也有天气冷时穿的大衣,但几乎没在球场上穿过。我叫——”听着像费森特(Pheasant,意为野鸡。) 。她一边说一边换了只手拿花球,伸出手来。

“再说一遍?”

她笑了。“费森。F-a-i-s-o-n。我知道你是谁,斯托瓦尔的比利·林恩。我奶奶是一九三九年的斯托瓦尔小姐,没想到吧?”她轻松地笑了笑,从胸口发出低沉悦耳的笑声。“大家都说她有机会成为那年的得克萨斯小姐。一群当地的商人凑在一起,资助她服装、声乐课和所有旅费,大家一心想为家乡争光。那时候因为地底下挖出来的石油,斯托瓦尔挺有钱的。”

“那她成绩怎么样?”

费森摇摇头。“季军。大家都说赢的应该是她,可是有人暗箱操作。你也知道选美比赛是怎么回事。”

凭借丰富的选美比赛观看经验,比利拼命点头。这会儿没有人来打扰他们。

“现在的斯托瓦尔可算不上有钱了。”

“这我也听说了。我长大后就再也没去过,不过看见B班里有一个人是斯托瓦尔来的,我心想,嘿,斯托瓦尔!感觉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我的意思是,斯托瓦尔,得了,全国有那么多地方。太有意思了。”

费森说她住在弗劳尔芒德,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兼职当前台,以支付在北得克萨斯大学念书的费用。她还差六个学分就可以拿到新闻广播学位。比利推测她二十二三岁,身材娇小,曲线优美,喜欢四处打探的鼻子非常小巧,碧绿的眼睛带了点琥珀色和金黄色,还有叫男人流口水的乳沟。费森正在说刚才他在记者见面会上那番话对自己多么重要,但比利几乎没听进去。她说话时的漂亮嘴型深深吸引了他,那嘴型在说——

“你刚刚讲得太好了。”

“这我可不知道。”

“真的!你讲出来了,太勇敢了,很多人无法谈论那些东西。我是指,比如说,死亡,你朋友的死?而你当时就在他身边?当着一屋子陌生人的面讲这些肯定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