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2(第3/14页)

约翰说,“她还真不爱说话,是不?”易布斯大叔往布拉默锁里加粉的时候,一直偷瞟我们。

“人家是千金小姐,”绅士摸着胡子说,“天生害羞。但是有我和苏在旁边教导,她很快会变的,是吧,亲爱的?”

他在椅边蹲下,用手拂过隆起的裙子,然后把手伸进裙底,探进丝质衬裙里,往高处摸去。他动作流畅,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摸到高处,他涨红了脸。丝质衬裙窸窸窣窣,裙箍弹动,椅子在厨房地板上狠狠摇晃,椅腿接榫处发出吱呀轻响。然后,一切静了下来。

“这儿,你这小婊子,”他轻声说。他抽出手,手里握着一条丝袜。他把它递给我,打了个哈欠,“现在,假设睡觉时间到了。”

约翰还是一言不发地望着我们,只是眨眨眼,晃着腿。丹蒂揉着眼,头发只卷了一半,发出一股子焦糖味。

我从衬胸的腰部系带开始解起,然后松开束胸的系带,取下束胸。

“请您抬抬脚好吗,小姐?我帮您脱这个。”

“请您轻轻出气好吗,小姐?很快就好了。”

他让我这样练习了一个多小时,然后他热好了熨斗。

“丹蒂,来,吐口唾沫好吗?”他把熨斗举到她面前。丹蒂吐了,唾沫在熨斗上嘶嘶响,他摸出一支烟,在熨斗底座上点燃。然后,他站在一边吸烟,由萨克斯比大娘——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想到抚养婴儿这生意时,曾经是洗衣娘——教我怎样熨烫和折叠女式内衣。这又花了大约一小时。

然后绅士让我上楼,穿上菲尔给我弄回来的衣服。那是一条毫不起眼的褐色裙子,和我头发的颜色差不多,厨房的墙身也是褐色,所以我从楼上走下来时,几乎都隐形了。我希望裙子是蓝色,或者紫色的,但绅士说这颜色对小偷或佣人来说再合适不过,而我去布莱尔要干的,正是这二合一的活儿。

我们都笑了。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习惯这条裙子(它有点紧),同时让丹蒂帮我看看裙子有哪些地方大了,需要改改。绅士叫我站住,试着行个屈膝礼。这可是说着容易做着难。你别管我以前过的生活体不体面,至少其中没什么老爷,我也从来不用对谁行屈膝礼。现在,绅士叫我不停地屈膝,直到我快吐了。他说,屈膝礼对小姐的贴身女仆来说,应该自然得像清风吹过。他说我一旦学会了,就一辈子不会忘了。这事他倒是说对了,直到现在,我都能行屈膝礼,或者这么说,如果我愿意行的话。

好了,学完屈膝礼,他又叫我记我的生平故事。然后,他就开始考我,要我站在他面前反复背诵,像在神父面前背诵教义的小孩一样。

“开始,”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苏珊?”

“‘苏珊’,然后呢?”

“苏珊·程德?”

“要说‘我叫苏珊,先生’,你必须记住,在布莱尔,我不是绅士。我是理查德·里弗斯,你一定要管我叫先生,也要管李先生叫先生。那位小姐你一定要管她叫小姐、李小姐或者莫德小姐,这个你听她的吩咐。我们会叫你苏珊。”他皱了皱眉,“但是,别叫苏珊·程德了,这样的话要是出点事他们能追查到兰特街来,我们得给你另外想个姓——”

“瓦伦丁。”我立刻说。怎么说呢?那时我才十七岁,春心萌动啊。绅士听了,噘起了嘴。

“很好,”他说,“要是你是去登台演出的话。”

“我认识的好几个姑娘叫这名字!”我说。

“真的有,”丹蒂说,“弗罗伊·瓦伦丁,还有她的两个妹妹,但是,哎,我真讨厌她们姐妹几个!你还是别叫她们那个名字吧,苏。”

我咬着手指头,“也许不要吧。”

“肯定不要。”绅士说,“这种花哨名字会坏事的。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我们要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名字,而不是引人注意的名字。我们要一个——”他想了一会儿——“难以追查的名字,但是又要易记……布朗1,刚好配你的裙子,或者——对啊,干吗不用这个,就用这个,史密斯2,苏珊·史密斯。”他笑起来,“你确实是去做匠人的,我的意思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