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第2/13页)

旧式壁炉很大,里面的火却不大,火焰嘶嘶响着。有一个人面对壁炉站着,盯着这微弱的火焰和烟,被脚步声一惊,转过身来眨着眼睛,这就是莫德·李,这座大宅的女主人,我们这个阴谋的目标。

因为绅士的描述,我把她的模样想象得非常美,但她不是那样——至少,当时看着她,我没那么觉得。我觉得她就是普通吧。她比我高一两英寸,也就是说,普通身高,因为我算是小个子。她头发的颜色比我的浅,也不算太浅。她的眼珠是棕色的,比我的颜色浅。她的嘴唇丰满,脸颊光滑——我承认,这点她比我强,因为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脸上有雀斑,人们一般都说我五官轮廓太硬。还有,他们都说我看起来年纪小,说到这一点——哈,说这话的人都应该来看看站在我面前的莫德·李。如果我算是年纪小,她就是婴儿,是黄毛丫头,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鸽!我说过,听见我进来,她惊了一下,向着我走了一两步,原本白皙的脸变得通红。然后她站住了,双手放在身前,轻轻靠在裙边。那裙子——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还穿这种玩意儿——这是一条连衣裙,却短到露出脚踝,在裙腰上——她的腰细得惊人——有一条缎带。她的头发拢在天鹅绒发网里。她的脚上穿着红色薄呢便鞋。她双手戴着干净的白手套,在手腕处扣得紧紧的。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是史密斯小姐吧?你从伦敦来到这里做我的贴身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吗?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庄园,也喜欢我,虽然两者都没有太多可喜之处。这里的工作你一定能轻松胜任——轻松胜任,我肯定。”

她说话的声音温柔甜美,语气却带着一点犹疑。她歪着头,没有直视我,脸颊依然绯红。我说,“我肯定会喜欢您的,小姐。”然后我想起在兰特街受过的训练,提起裙子,对她行了一个屈膝礼。我站起来时,她对我微笑了,伸手牵起我手。

她看了看一直站在我身后门边的斯泰尔斯太太。

“你不需要留在这里了,斯泰尔斯太太,”她客气地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她偏了一下头,微笑。斯泰尔斯太太不肯看她的眼,脸上有点发红,眼皮微微地跳着。我不会把斯泰尔斯太太算作很有母爱的那种人,但是,有时候佣人会对主人日久生情,就像狗跟着恶棍久了也会依恋。你记着我这话,没错。

她在那儿眨眨眼,拿出谦卑的样子,然后就走了。莫德再次微笑,拉我到壁炉边的硬沙发上坐下,她坐在我身边,问起我昨天的行程,“我们以为你走丢了!”她说。然后她又问起我的房间,还喜欢那床吗?还喜欢早餐吗?

“你真是从伦敦来的吗?”她问。打我离开兰特街,人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好像我还能从别处来似的!不过呢,她问起来好像带着一层别的意思,不是乡巴佬那种好奇,而是带着一种关注和渴望——仿佛伦敦对她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她向往谈起它。

当然了,我以为我知道那是什么。

接下来她跟我说了我作为贴身女仆的职责:主要任务就是——这个我也早就知道——陪着她。陪她去园子里散步,帮她收拾衣物。她垂下了眼帘。

“你会发现,在布莱尔,我们的衣着很过时,”她说,“我想,也不要紧了,我们这儿几乎无人拜访。我舅舅认为我衣衫整齐就可以了。但是,你一定是习惯了伦敦的高级时尚。”

我想到丹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大衣。“是很习惯。”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