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林(第2/3页)

我住进红木旅店,一所位于北加利福尼亚海岸的老屋。第二天我准备沿着大教堂森林小径徒步,几年前我去过一次,这回却怎么也找不到路。我沿着高速路来回穿行,始终没找到入口。我的挫败感瞬间化为愤怒,我一脚踩下油门,全速向悬崖冲去,最后一刻才掉转方向,险些摔下悬崖。我把车停在边上,大口喘着粗气。我对自己的愤怒感到震惊。我不是容易情绪失控的人,更没想过开车冲下悬崖。

平静下来之后,我向公园护林员问路,他领我来到大教堂森林小径的岔道口。我穿行在高大、神圣的树林中,除我之外再无他人。这些树枝繁叶茂,有些甚至活了上千年,往山下走时,我几乎能察觉到它们古老的智慧。直到下山之后,我才发觉这里应该是我的葬身之地。我并非有意为之,但我写了封类似遗书的邮件,告诉家人朋友如何处理我的尸体,背包里还装着遗物。而且就在20分钟前,我还气急败坏地想要冲下悬崖,因为自己可耻地迷了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就这样糟蹋了。

妈的,我真觉得自己被骗了。文化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解答意义重大的人类问题:爱情与死亡。当我还是小女孩时,我的文化对我许下两个承诺。第一,这个社会做的事都是为了我们好,所谓对我们好就是把死亡藏起来。西风火葬场打破了这个承诺,我在西风大肆粉饰死亡时察觉到,我们的社会结构性地否认死亡,我很难停下来不去思考。我想让我的大脑静一静,不再无休止地纠结死亡的原因和方式。我觉得自己和印度神话里的国王满估军荼很像。满估军荼常年和恶魔(请按字面意思理解)作战,当神灵问他想要何种奖励时,他说自己只希望能长眠不醒。对我而言,死亡和永世长眠差不多,正合我意。

流行文化许下的第二个诺言是,女孩子将获得真爱。我不觉得自己符合流行文化制造出来的刻板印象(剧透:其实我是),反而认为我和卢克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理性、热烈的关系。但不知为何,我大错特错。两个承诺全部破灭,我的意义之网也土崩瓦解,曾经的世界观再也派不上用场。

似乎过了好几个小时,还是一个人影都没见到。这是一条很受欢迎的徒步线路,今天却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坐下来,仔细考虑是否要进入森林。如果我进去了,就等于追随保罗·高更的脚步——他曾试图在塔希提的深山里服用砒霜自杀,那时他刚刚完成伟大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高更不希望自己的尸体被人发现,能让蚂蚁吃掉最好。狂躁中他吞食了过量砒霜,结果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全都吐了出来。醒来后的高更走出大山,又多活了六年。

和高更一样,我也想让动物吃掉我的尸体,毕竟尸体和残骸只有一线之差。我和红木林里的其他物种一样,都是动物。没听说过鹿死后也需要防腐、需要棺材和石碑等行头;它是自由的,想死在哪里都成。我一生都在食用其他动物,我也想把自己奉献给它们,大自然终于给了我一个机会。

马蝇在十英里之外就能闻到尸体的味道,会首先赶来赴宴。它们在我的尸体上产卵,一天之内就能孵化出蛆虫。新生的肉蛆径直钻入我的体内,一边进食一边呼吸,一点儿不会被我的腐败组织妨碍到。自然造物果真奇妙。

如果你对其他更尊贵的来宾感兴趣,请让我向你介绍美国的象征——秃鹰。秃鹰生来就是清道夫,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饕餮腐肉的机会。它们用锐利的喙撕下我的肉,叼在嘴里飞向天空。

我的尸体也会招来林子里的黑熊。黑熊是杂食动物,虽然偏好鱼和年幼的麋鹿,但也不介意食用腐尸,比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