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好的时代(第2/6页)

数字阅读的时代刚刚来临,是否意味着人类将会告别读书这一古老而良好的习惯呢?刚才我们听到陈超馆长以及你们都谈到这一种忧虑啊。有人断言那是早晚的事,最快五十年后便成现实。我认为不会,起码一百年后还不会。一百年后的地球怎样呢?没谁说得准。为什么不会呢?因为人与书籍的亲情对于一部分读书人类而言,早已成为基因,成了DNA的一部分。小海龟一出壳就会朝向海岸爬,有读书习惯的人类的后代往往两三岁的时候就会本能地将带图带字的书籍往父母手中塞,小孩子与书籍的亲情是父母日常习惯的示范结果。一位母亲给自己的孩子读书上的好故事,永远是人类的美好式亲情。不管水平多高的朗读者的录音,起初都比不上坐在孩子身边的母亲的捧书亲读。人长大以后一般不会牢记偎在妈妈怀里吃奶的细节,但听母亲给自己读书的温馨往往会成为终身的记忆。只要有携带读书基因的父母,人类的读书种子便会一代代繁衍不息,写书的人、出版者、发行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是为这样一些人类服务的。后一种人某一历史时期会少,但永不会绝种。数字书籍与字纸书籍并非前者灭后者的关系,而有时也应该是相得益彰的关系。

一位母亲教自己两三岁的孩子用手机或弄iPad,这种情形不论是画,是摄影,在我看来是可怕的,会使我做噩梦;梦到外星人变成了人类的母亲们,而将人类真正的母亲给害死了。今天的广告创意者是多有才能呢?为什么苹果也罢,三星也罢,刚才包括我们看到的那个广告图片也罢,从没有人推崇过以上情形的广告:就是一位母亲在教自己两三岁的孩子看手机,对吧?因为那也许将遭到集体的抗议甚至起诉,罪名是企图异化人类后代,使人类从基因上变种。

博客时代很快就被微博时代抢了风头,微博时代已分明是强弩之末,海量的段子令人眼花缭乱;这个情形似乎已经过去,人们转发的兴致已经不那么高了。原来的时候我有明确的感觉,我最初用手机的时候每天都得收到个转发的段子,后来我碰到转发的人,问,你们怎么不转发给我了?他自己有一点索然了,因为太多了,他已经转发过一年的光景了,他玩腻了。微博是什么呢?微博最使人刮目相看的是传播消息的速度,远快过报刊、广播、电视。但人类不是仅仅靠知道一些事才感觉到自己存在。人类还要知道某些人为什么成为那样一些人,某些事为什么会发生,更要知道自己属于哪种人,什么人;如果想要改变,怎样改变。人生苦短,应当活出几分清醒,唯有书籍能助人达成此点。电脑功亏一篑,而手机不能,甚至恰恰相反。我跟我的研究生谈过一次话,因为她是眼睛红着在跟我谈论文,我说昨天晚上干什么了,她说昨天晚上在网上阅读了。我说,几个小时?她说三个小时到四个小时。我说你一直在网上阅读老师给你留下书目的那些文章吗?她说不是,半个小时之后我想轻松一下。我说半个小时之后,又之后呢?她说又之后我就下不来了,就去看别的了。我不太相信,有人在网上读雨果的《悲惨世界》上、中、下,读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读《追忆似水年华》,对吧?好多名著都不可能是在网上读的,所有那些在网上阅读的人,除了我们的陈超馆长,十之七八是忽悠我们,他在冒充读书人。(掌声)

我建议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应该像断奶那样告别儿童的文字故事,开始读少年故事,而初中生应该开始读青年故事,高中生应该开始读一切内容健康的正能量的成人书籍。总之读书这件事起码要超越实际年龄两三岁,否则谈不上益智,怡情也太迟了,怡心则成马后炮。我认为对于今日之儿童少年,怡情、怡心比益智、励志更重要。我们现在到处看到的励志,都想让大家成为大款,我们的儿童、我们的孩子们似乎只剩下了这么一种志向。一个智商较高但缺乏人性之美的人,即使外表再帅再靓,也很难是可爱的,令人敬佩的。谁不希望自己是可爱的呢?这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读书能使我们保持这种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