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5页)

汤普森紧紧抓着枪。射击是非常低效的杀人手法,但有的时候——比如现在——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标准程序教导你,射击时要瞄准心脏,而不是头部。在许多情况下,头颅的坚硬程度足以使一颗子弹偏离,再加上头盖骨的范围比较小,相对难以射中。

总是对准胸部。

汤普森锐利的蓝眼睛注视着穿着皱巴巴外套的大个子警探,他正在看着一张纸。

冷静如枯木,汤普森将枪放在左前臂上,小心地瞄准,用稳定的手,射出了最后四发子弹。

第一颗子弹射进了人行道上一名女子的大腿。

其他三颗子弹击中了他的目标。那人的胸膛中央冒出三个小小的点,而当他摔倒在地时,那已经变成了三朵血蔷薇。

两个女孩子站在他面前,虽然她们的身材完全相反,但林肯·莱姆第一眼注意到的,却是她们双眼中的不同。

丰满的这一位——身穿艳俗的服装,戴着闪闪发光的首饰,长长的指甲涂成橘色——有一双像受惊昆虫般跳动的眼睛,无法在莱姆或任何东西上停留超过一秒钟。她充满疑惑的眼神扫视着他的实验室:那些科学仪器、烧杯、化学药剂、电脑、显示器以及满地的电线。当然,还有莱姆的腿和轮椅。她大声地嚼着口香糖。

另一名女孩,又矮又瘦,像个男孩,但却有一股沉静的气质。她沉稳地注视着莱姆,仅快速瞥了一眼轮椅,眼光就回到莱姆身上。实验室一点都没有吸引她的注意力。

“这是吉纳瓦·塞特尔。”冷静的女巡警詹妮弗·罗宾逊向莱姆介绍说,同时朝那个眼神坚定沉稳的瘦女孩点点头。罗宾逊是阿米莉亚·萨克斯的一个朋友,在萨克斯的安排下她驾车将这两名女孩从中城北区分局送到这里。

“这是她的朋友,”罗宾逊继续说道,“拉基莎·斯科特。把口香糖吐掉,拉基莎。”

那女孩露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但还是将那一小块口香糖从嘴里拿出来,塞进她的大皮包里,甚至没有想到要先将它用什么东西包起来。女巡警说:“她和吉纳瓦今天早上一起去的博物馆。”

“只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拉基莎抢着说话。这个大女孩是因为见到攻击而紧张,还是因为他是个残废而不自在?两者都有可能。

吉纳瓦穿着一件灰色T恤和黑色宽松裤子,脚上是一双跑步鞋,莱姆猜想这就是目前高中生的流行装束。塞林托说过这女孩十六岁,但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拉基莎的头发是一大把黑金两色的小辫子,由于扎得太紧,头皮都露了出来;吉纳瓦的头发则剪得短短的。

“队长,我刚才告诉了女孩们你是谁,”詹妮弗解释道,还用多年前的称谓,“并且说了你将会就发生的事情,问她们一些问题。吉纳瓦想要回学校,但是我告诉她最好等一下。”

“我有考试。”吉纳瓦说。

拉基莎从她洁白的牙齿中发出吸气的声音。

詹妮弗继续说:“吉纳瓦的父母不在国内,但是他们会乘下一班飞机赶回来。他们出国的期间,她的舅舅住在她家里陪她。”

“他们在哪里?”莱姆问道,“你的父母。”

“我的父亲在牛津大学做一个专题讲座。”

“他是一位教授?”

她点点头,“教文学。在亨特学院。”

莱姆不禁自责起来,自己竟然会因为一个来自哈莱姆区的女孩有一对全世界跑的知识分子父母而感到很惊讶。他固然对刻板印象很生气,但更恼火的是自己做出了一个有瑕疵的推论。没错,她是打扮得像一个在街上混的不良少女,但是他应该能想到她有教育基础——她是一大早去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遭到的攻击,而不是在街头闲荡或上学前看电视。

拉基莎从她的皮包里摸出一包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