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恐惧灼烧(第6/13页)

民警认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砍错了人。

在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搜索无果后,当天下午,110指挥中心又接到一起报警,称自己被一名男子砍伤脸部。报警人和凶手进行了短暂的搏斗后,凶手逃离了现场。

虽然斗殴、伤害案件对于一个县城来说,是非常常见的案件,但是在同一天内,连续发生两起没有明显由头的伤害案件,还是引起了指挥中心的注意。所以,即便两起案件发生在两个不同派出所的辖区内,但是指挥中心还是及时把第一手信息调集到了县局。

果不其然,两起案件顺利并案。

第二起伤害案件的报警人对凶手的描述,也是戴个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那个帽子很显眼,是那种在城市里早已匿迹的毛线鸭嘴帽。凶手穿着一个花格衬衫,手持一把砍刀,见到他迎头就砍。

第二个报警人,更是没有携带任何随身物品。所以,系列当街抢劫的定性,显然是不成立的。

不过,两个报警人的一个突出特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两个人,都是光头。

有了这一线索,警方初步认为,这是一起因为矛盾引发的系列伤害案件。虽然两个报警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联系,但是光头这个特征提示了一个问题:凶手很有可能和一个光头存在矛盾,或者授意于别人,要砍杀一个光头。但因为特征不明确,所以连续两次砍杀,都侵害错了对象。

有了这一推断,警方立即制订了侦查方案。第一,继续对两起案件的交叉区域进行搜索;第二,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布控,尤其是有光头男子出现的区域;第三,对各交通要道口进行盘查,寻找戴毛线帽或者穿花格衬衫的男子并进行盘问。

另一方面,负责询问被害人的民警,通过询问发现了一个细节。第二个被害人,因为毕业于某高校的体育系,所以有比较强的自卫能力。虽然他手无寸铁,但是在和凶手搏斗的过程中,他还是进行了有效的还击。如果不出意外,凶手应该受伤了。

这条消息立即传发给刑事技术部门,县局技术室派出痕迹检验员对被害人被侵害的现场进行了勘查。因为被害人头部多处创口,导致大量流血,所以现场可以见到大范围的血泊,不过这些血迹的意义并不大。顺着凶手逃离的路线,技术员对地面也进行了仔细的勘查,发现逃离路线上,一直偶尔可以发现一两滴滴落状的血迹,这些血迹延伸至一处小树林附近后,彻底消失。

虽然,从办案的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没有自卫工具,凶手也不太可能存在可以流血的开放性创口,所以这些血迹很有可能是凶手凶器上沾染的血迹,随着凶手的逃离而滴落的。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凶手有受伤、鼻部流血的可能。为了以防万一,技术室的民警还是对沿途血迹进行了分段采集取证。

同时,县局还派出了血迹追踪犬,沿着途中的滴落血迹进行了追踪。警犬比技术员的肉眼要强很多,它们顺着血迹抵达了小树林,并且带着民警穿过了小树林,径直向大山脚下的一处建筑物附近追踪而去。

警犬在这个没有招牌的大院门口转悠了几圈,停止了追踪。民警却感觉到了压力,因为这个大院,是军管区。

会是军人作案吗?

警方立即和军方保卫部门取得了联系,告知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且把疑虑告知了军方。但是军方保卫部门在和部队首长进行汇报之后,给予警方的答复是:经过对所有指战员的清查,并没有发现任何人于案发时间离开部队,所以不可能是部队内部人员作案。

虽然警方仍然心存疑虑,担心军方保卫部门只是在敷衍警方,但是却不能明说。总不能说,咱们警察宁可相信警犬,也不相信军方的正式答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