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们的都宾(第5/6页)

①法国作家费内龙(Fenelon)的作品。

②(Gulielmo就是拉丁文的William,英国学校的名单常将学生的名字拉丁化。

都宾天生是个谦虚的小后生,没想到转运的原故全是他自己器量大,做人豪爽。他偏偏要把一切功劳都推给乔治·奥斯本,认为好运都是他给带来的。他对于乔治深切的爱护;这么真诚的友谊,只有在孩子的心里和美丽的神话中间才找得着。譬如粗野的奥生给凡仑丁收服以后,对于这神采奕奕的年轻勇士就生出了这样的感情①。都宾拜倒在小奥斯本面前,死心塌地爱他。他没有认识奥斯本之前,已经暗暗的佩服他。如今更成了他的听差,他的狗,他的忠仆星期五②。他相信奥斯本尽善尽美,是一切凡人里头最漂亮、最勇敢、最活泼、最聪明、最大器的。他把自己的钱分给他用,买了不知多少礼物送给他,像小刀、铅笔匣、金印、太妃糖、模仿鸟叫的小笛子,还有大幅彩色插图的故事书,里面画着强盗和武士。这些书里都有题赠,写明送给乔治·赛特笠·奥斯本先生,他的好朋友威廉·都宾敬赠等等字样。乔治原是高人一等的,都宾既然对他表示忠诚,向他纳贡,他也就雍容大度的收下来。

①法国的神话,在1550年前后传到英国。奥生和凡仑丁原是兄弟。奥生自小给熊衔去,成了野人,后来给凡仑丁收服。

②《鲁滨逊飘流记》里鲁滨逊的仆人。

到游乐场去的那一天,奥斯本中尉到了勒塞尔广场,就对太太小姐们说:“赛特笠太太,我希望您这儿有空位子。我请了我们的都宾来吃晚饭,然后一块儿上游乐场。他跟乔斯差不多一样怕羞。”

胖子得意洋洋的对利蓓加小姐看了一眼说道:“怕羞!得了吧!”

奥斯本笑道:“他真的怕羞。当然你风度翩翩,跟他不能比,赛特笠。我去找你的时候在贝德福碰见他,就告诉他说爱米丽亚小姐已经回家,咱们大家今儿晚上都准备出去乐一宵。还有,我说他小时候在这儿作客,打破五味酒碗的事,赛特笠太太也不计较了。太太,这件倒楣的事儿已经过去七年了呢,您还记得吗?”

好性子的赛特笠太太答道:“五味酒全洒在弗拉明哥太太的红绸袍子上。他这人真是拙手笨脚。他的妹妹们也不见得文雅多少。都宾爵士夫人昨儿晚上带了三个女儿也在海贝莱。

唉,她们的腰身好难看哪!”

奥斯本顽皮地说道:“副市长有钱得很呢,是不是?我娶了他的女儿倒挺上算的,你说怎么样,太太?”

“你这傻东西!瞧你的黄脸皮,谁肯要你?”

“我的脸皮黄吗?您先看看都宾的脸再说,他生了三回黄热病,在那索生过两回,在圣·葛脱生过一回。”

赛特笠太太说:“得了。我们瞧着你的脸已经够黄的了。爱米,你说对不对?”爱米丽亚小姐红了脸一笑。她看着乔治·奥斯本先生苍白动人的脸儿,和他本人最得意的、发亮卷曲的黑胡子,心里觉得在全国的军队里,在全世界上,也找不出这么一个脸庞儿,这么一个英雄好汉。她说:“我倒不在乎都宾上尉的脸色和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反正我总会喜欢他的。”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都宾是乔治的朋友,处处护着他。

奥斯本说道:“军队里谁也比不上他的为人。他做军官的本事也比人强。当然啰,他不是阿多尼斯①。”他很天真的在镜子里对自己端详着,恰巧碰上夏泼小姐尖利的眼光盯住他看,不禁脸红了一下。利蓓加暗暗想道:“哈,我的漂亮少年,你是块什么材料可给我捉摸出来了。”这小姑娘真是个诡计多端的狐媚子。

①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爱情女神维纳斯的情人。

那天傍晚,爱米丽亚打扮好了准备上游乐场去颠倒众生。她穿了白纱长袍,像一朵娇艳的玫瑰花,百灵鸟似的唱着歌,跳跳跃跃的走到客厅里,就见一个笨头笨脑的高个子迎着她鞠了一躬。这人粗手大脚大耳朵,一头剪得很短的黑头发,穿一身其丑无比的军服,上面钉着长方大扣子,头上戴一顶当时流行的硬边三角帽。他鞠躬的姿势,难看得谁也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