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7页)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因为我还不想回家。到了明天,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现在这里只有我,又黏又蠢。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被理查德虐待,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被所有人虐待。我喜欢《圣经·旧约》里那句轻蔑的话:“她罪有应得。”有时候,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像是他的分身。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

“上车,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艾玛说着,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柳橙口味。她伸出舌头,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

“我想要一个人待着,谢谢。”

“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来嘛,警察在附近巡逻。你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我都闻到了。”

“来嘛,大美女。”凯莉说,“有你在,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回家喝闷酒,到酒吧随便找个人喝酒,跟这些孩子走,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去一个小时,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烦恼。再说,艾玛也在,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

我钻进后座,大家一阵欢呼。艾玛拿出另一瓶酒,让大家传着喝,这次是热莱姆,味道很像防晒油。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不是因为我不想,只是觉得很悲哀,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好像我又变回从前那个受欢迎的女孩,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证明自己不是怪胎。光想到这里,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但艾玛又把酒传过来,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

坐在我旁边的男生,自我介绍说他叫诺兰,他跟我点个头,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他脸上狂冒青春痘,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诺兰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绲边划上划下,然后抬头望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跟我妈年纪差不多。我喜欢。”

“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

“她大概三十三、三十四。”很接近。

“她叫什么名字?”

“凯西·道格。”我认识她。她比我大几岁,住在养猪场附近。她老是抹太多发胶,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钟。有一次教会出游,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刀割。

“她比我大几届。”我说。

“傻瓜,这女人那么酷,哪会跟你那嗑药的婊子娘混。”开车的男孩说。

“你娘咧。”诺兰压着嗓子说。

我们停在风谷镇上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漆得红红蓝蓝绿绿,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好像卖冰激凌的疯子家。一个男孩光着上身,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摔跤;另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在秋千上抱得紧紧的。诺兰被留在车上,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

步入洋房后,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男生理着平头,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卷发,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我一面用眼睛搜寻,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尔、阿玛尼等记忆中的男香。

他们全都不在。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朋友,清一色穿着宽松的滑板短裤配球鞋;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1]搭配迷你裙,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他们全都瞪着我,好像担心我是警察。我不是,但我刚跟警察上过床。我微笑,点头。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我心不在焉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