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第2/3页)

有一天,文博士和丽琳在街上闲逛。她穿着极高的高跟鞋,只能用脚尖儿那一点找地,所以她的胳臂紧紧的缠住了他的,免得万一跌下去。街上的人越爱看她,她似乎越得意,每逢说一个字都把嘴放在他的耳旁,而后探出头去,几乎是嘴对嘴的向他微笑。设法藏着,而到底露出一点那个黑而发光的牙。

唐振华从对面走了来。文博士从老远就看见了她。躲开她吧,不合适;跟她打个招呼吧,也不合适。他不知怎的忽然觉得非常的不得劲。又走近了几步,她也认出来他,并且似乎看出他的不安与难堪来,很巧妙的她奔了马路那边去。文博士拉着丽琳假装看看一家百货店的玻璃窗里摆着的货物,立了一会儿,约摸着振华已走过去,才又继续的往前走。他心中很乱。振华与丽琳在他心中一起一落,仿佛是上了天秤。振华没有可与丽琳比较的资格,凭哪样她也不行。可是,忽然遇上她,教他开始感觉到丽琳的卑贱。振华的气度与服装好象逼迫着他承认这个。他若是承认了丽琳卑贱,便无法不也承认自己的没出息。振华的形影在他心里,他简直连呼吸都不畅快了,他堵得慌。

可是,他知道他已不能放下丽琳。那么,他只好去恨恶振华。本来没有什么可恨恶她的理由,但是不这样他就似乎无法再和丽琳亲密。振华的气度与思想教他惭愧,教他轻看丽琳。他回过头去,把振华的后影指给了丽琳:“那个,唐先生的女儿,别看长得不起眼,劲儿还真不小呢!”他笑起来。本想这么一笑,就能把刚才那一点难堪都抛除了去,可是笑到半中腰间,自己泄了气,那点笑声僵在了口中,脸上忽然红起来。同时,丽琳把手由他的胳臂上挪下来,两个小黑眼珠里发出一点很难看的光儿来。他开始真恨振华了。

他不敢责备丽琳的心眼太小,更不愿意向她求情,可是她两三天没有搭理他。他吃不住了劲。为是给自己找一点地步,他认为这是她真爱他的表示,因爱而妒,妒是不大管情理的。好吧,他是大丈夫,不便和妇女斗气,他得先给她个台阶。经他好说歹说,她才哭了一阵,哭着哭着就笑了。

她不能不笑,因为她已经把他拿下马来。她没有理由跟他闹,她也并不怀疑振华,她只是为抓个机会给他一手儿瞧。她肯陪着他玩,供给他钱花,她也得教他知道些她的厉害。吻与打两用着,才能训练出个好男人来,她晓得。在闹过这一场之后,她特别的和他亲热,把他仿佛已经拴在了她的小拇指上随意的耍弄着。他也看出这个来,可是一点办法没有,自己为的是钱,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反之,他倒常常往宽处想:自己要个有钱的女子,竟自这么容易的得到,不能不算有点运气,那么,小小的拌两句嘴,又算得了什么呢!要达目的地便须受行旅的苦处,当然的!

过了几天,他又在街上遇着了振华。因为他是独自走着,所以跟她打了个招呼。

“文博士,”她微微一笑,“老些日子没见了。父亲正想找你谈一谈呢。为那个差事,他忙极了,他要找你去,看看你还有什么门路没有。父亲办事专靠门路!”

“一半天我就到府上去,我也没闲着,事情当然是!”他忽然截住了下半句。

“——门路越多越好?”她又笑了一下,“好,改天见!”

他没还出话来。说不出来的他要怎样恨这个女人,她的话永远带着刺儿;为什么一个女的会这样讨厌呢!他猛的唾了一口吐沫,象一出门遇上个尼姑似的那么丧气。

她的讨厌还不止于说话难听,一遇上她,他就马上想用另一种眼光去从新估量丽琳的价值。在这个时候,他能很冷酷的去评断,而觉得丽琳象条毒蛇似的缠上了他身上。自然,过一会儿,他又去找那条毒蛇,而把振华忘掉。可是,他不能完全放心了,他总想找出些丽琳的毛病来,不为别的,仿佛专为对得起良心。振华使他难堪,不安,惭愧,迷乱。他找不到丽琳的毛病,因为不敢去找,找到了又怎样呢?莫若随遇而安。可是,可是,振华的形影老在他心里闹鬼;他没法处置丽琳,只好越来越恨振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