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查理和我(第2/7页)

我在他刚一松开手就喊起来,并拼命跺楼板。我不知道喊了些什么,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完全用本能在嚎。

当然没把邻居们喊明白,他跑掉了。我狂抖着坐倒在楼梯上,愤慨,还有点感伤。他多情成那样,仅仅为一个钱包;他把整整一个晚上弄得迷人和失态,仅仅为一个钱包。

警察来的时候,所有邻居都出来了。原来你们没死绝?怎么我孤独无援时从来没邻居?

警察问我,那是几点。

“我怎么会知道?”我说。

“大概几点?!”饭桶警察提高嗓门,像我该着他情分。

“八点五分。”詹妮弗答道。

我看她一眼。婊子你是掐着表来听我惨嚎?

一个高胖警察撅着屁股在我小写字台上做记录,裤子绷得马上要绽线了。另一个入眼些的用同样的话训诫了我五遍。邻居们一再向我保证:我看上去气色不错。

人走净,我又痴坐一大阵,才进浴室。脱衣服时,我发现颈口上留着鲜红的抓痕,它印着那只手的宽窄。解开衣服,见痕迹向胸部划去,红色也随之浅淡,均匀地溶进肤色。什么落出来,手去接,是被拉断的项链坠子。顺着那道抓痕,它落在我手心像块渐渐冷却下去的陨石。

愤慨没了,感伤却还在。那个少年的优美,他的形体和声音,他操纵整个事端所带有的一种情调,使这事不一般化。对我来说,什么都行,就别一般化。

一早就接到警方电话,核实地点、时间、作案者的装束,丢失的钱数、钱包的尺寸和式样。几天后,还是这一套问答,然后那边挑剔出几处微小误差,到我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步他才饶我。

我有个感觉,警察不完全相信我;他们觉得这事有蹊跷。终有一天,我被叫到警察局。桌上摊开一大本相片簿,每一页都密布着人脸。警察让我努力,把少年从中认出来。我根本记不清他的脸。那种古典的、近于不真实的美貌,似是而非的肤色都是相片不能记载的。他美的形象是以他的动作和声音体现的,没有这两样,我一无线索。合上相簿,警察和我一道叹了口气。

“你估计他多大?”

“十八,或者十九。”

“头发呢?”

“黑的。很正常的头发,特点就是正常。”

“什么不正常呢?”

“不正常的就是——”他有种魔似的温存。能这样说吗?不能。我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别把气氛造得色迷迷的。“没什么不正常。”我说。他穿一件样式简单的夹克,牛仔裤大概是从“盖普”买的。很正常。却又有什么在他内里,与这正常拧着。我讲不出。别说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写小说的笔,我也讲不出。用语言形容感觉,像用笊篱舀汤,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这样对拜伦说的,在我不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

每当我不决定结婚,拜伦就会从西部飞来。他怕我从“不决定结婚”变成“决定不结婚”。我带拜伦这个好孩子到一个爵士乐酒吧。他是真的好,非常正常:赞成死刑,容忍同性恋,温和地反战,马路上亮红灯,即使是空荡荡的马路,他也坚定地站在一大群人中等绿灯。来酒吧这样不完全高尚的地方,他是种施舍态度:对我,也对这里面的整个阶级。

进酒吧前,我在谈一个月前的那次抢劫。他没听出什么不一般来。一次最普通的少年犯罪啊,干嘛我那样失魂落魄地去讲。

酒吧的每张桌子上都有人了。一个少年独坐一张桌,我们同时看见了对方。我拉拉拜伦,却没有告诉他与我在以目光较量的是谁。拜伦规规矩矩等人来安置我俩。我的眼却像上了子弹的枪一样指住他。他也像进入了枪的瞄准距离的任何猎物,一动不动。

少年坐在这强劲的气氛中,纤长的手指捏了只酒杯,为着心里一个阴谋浅笑着。他微低头啜一口酒,眼从低处往高处看我,脸显得更尖削,出来了狐狸般的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