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案 兴妇权立誓不婚 时髦女前门裸游(第2/9页)

韩斌问:“你这是偷,怎么想起拿这个?”

十三脸一红,说:“我看上头有女的,挺好看。”

我朝十三脑门弹了一下,开始研究这传单。除了刚刚看到的口号外,传单背面画着几名穿旗袍的女人,写着:“女子不婚俱乐部公开讲演将于一月十九日在北京模范讲演所举办。”奇怪的是,演讲活动底下还印了一个催眠术的广告。

韩斌突然一拍大腿,说:“老金,你注意那老板娘的衣服没有?”

我没明白。

韩斌说:“那老板娘旗袍上有个徽章,像个铃铛。刚才进来那女的旗袍上也有。”

我把传单递给他,问:“是这个吗?”

传单上落款的地方,印着一个铃铛似的图形,韩斌确认,这个标志和两个女人衣服上的徽章是一样的。

一个已婚女人加入不婚俱乐部,事情变得有点意思。我对韩斌说:“你得去找警署的酒友聊聊天了,我要去牢里看看老板娘。”

韩斌问:“你觉得她杀了人?”

我递给他一根飞马烟卷,说:“有可能,但不一定。”

遇到好奇的怪事儿,我总爱这么说。对于直觉,我向来自信,但从来不敢随便下结论。自从三年前那次错误,我便知道,结论可能害死人。

我告诉十三,第二天去小酱房胡同拉拉活,打听一下洪兴头铺的事儿。

金木在笔记本上描下的徽章,这是女子不婚俱乐部的标志,中间是个甲骨文的“女”字
京师第一监狱,又叫京师模范监狱,建于宣统年间,是民国最早启用的新式监狱,位于南城姚家井地区(现在是清芷园小区)

18日清早,韩斌到警署,打听出那老板娘的情况。这女人姓田,原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嫁过人。辛亥年闹革命,男人剪辫子去了南方,再也没回来,她便改嫁给了洪大福。

早上10点,我们去了京师第一监狱,这座监狱是宣统新政时建的。韩斌给了看守两块大洋,看守带我们到了女犯区。那老板娘正和一群女犯坐在那儿糊火柴盒,这是监狱工场为女犯安排的日常劳作,不管判不判刑,都要先干活。

老板娘被看守押出来,穿着灰布囚服,一脸木讷,脚上戴着城墙砖大小的镣铐,走路像只鸭子。

看守对韩斌说:“这女的可能疯了,喊了一宿,早上还撞墙要自杀。”

我戴上眼镜,拿出笔记本,说自己是报社的,可以帮查案子。田氏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说:“还告什么状,是我自己害了男人。”

我问:“你怎么害了男人?人是你杀的吗?”

田氏急了:“我怎么会杀他?就恨我自己怎么没跟着死了!”

韩斌便按我教的路子,扮演起律师。他告诉田氏,若有冤屈,可以帮她申诉。田氏摇头,不说话。

我接下韩斌的话,说:“不用你出钱,状子钱已经有人帮你付了。”警署的情况,尽人皆知,若苦主无钱,抓到真凶也难判。一个小案子告到倾家荡产,可能也开不了庭。

田氏愣了一下,不太明白。我说:“是不婚俱乐部的朋友帮你付的。”

田氏突然冷笑:“别哄我了,知道我有男人,她们怎么可能帮我?”

她果然加入了不婚俱乐部。我追问:“既然有男人,为什么要进俱乐部?”

田氏见被套话,反而放松下来,向我们说了加入俱乐部的事。她说,进俱乐部是想学习新知识。北京这个不婚俱乐部,为了吸引更多会员,不但经常做公开演讲,还有学习聚会,由女学生分享知识。几个月前,田氏通过堂妹戴戴介绍,进了俱乐部。

这个理由,有点不可信,但似乎也没什么破绽。

我问她:“你既然识字,也念过书,知道新知识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