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5/5页)

  一路畅通无阻,这花园可真够大呀,曲径处处,有小山有流水,设计上花了不少工夫。沿途有好几个分布在不同角落里的玻璃花房,还遇到了两个园丁搬花进温室,一面跟我打招呼:“除草呢?今天活多吗?”我低着头装做没听见,其中有一个就很执着的跑上来,一边追着割草机一边对我喊话:“你除草啊,今天活多吗?”我心里暗暗叫苦,一甩头对他应道:“还好,你呢。”他看到我的模样,先是一怔,然后马上堆出和气的笑容:“你是老赵吗?你是老赵吧?昨天是不是没睡好?样子有点变化?我去干活了,再见。”

  怪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最气人的是割草机沉默的行驶了一会儿之后,对我说:“你应该不是老赵吧?你长什么样子来着?”唉,自从有次喝酒过量被蓝蓝抓破脸之后,我还以为自己的模样终于有点特色了呢。

  爬草坪过鹅卵石路,七拐八弯,终于见到了一个小小的木门,开在园子的围墙上,看来平常并无太多人进出,因为四周的地上都长着高高低低,生气勃勃的草。我跳下割草机,在它殷勤告别的轰鸣声中,敏捷的跑了出去。

  这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街区,道路干净,绿化非常之好,建筑物绝对数量不算多,每一座都展示出独有特色,零落分布在街道两边。傍晚时分本是下班回家的高峰期,我印象中应该是无处不堵车的。偏就这里冷冷的,偶尔有一两辆车飞驰而过,都是叫得出名字的高级车。本城的高尚住宅区我去过不少,那边的便利店卖的东西和平民区卖的差不多,三不五时安全套也要进货。即使帐户上的数字比常人多很多个零,有钱人的生理基本构造,我相信还是和我们差不多的。但这里我确实毫无印象。简直连想都没想到过,这个城市里会有这么不经意间就显示出非凡高贵的地段。不然的话,我一定要来这里布货,销路必定不坏。

  不肯束手,我不分方向,且先急忙的走着,一面频频四望,良久,都完全没有出租车经过。牵挂着阿ben和家人的命运,我忽然十分怀念那位可以用一个轮子在绿化带和货车之间飙出一百四十码的神经司机。要是他此刻可以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发誓回家就一改我十分异教徒的生活方式,要不每天读圣经,要不每天读佛经,以示对神的感激。

  此愿一发,立刻神灵震动,天未塌,地未陷,风云未色变,神子号角也未吹响。唯一出现的神迹,是一辆-----出-----租-------车!闯王先生神色古怪的看着我,纳闷的说:“我怎么到哪里都遇到你?”

  这句话我本来想问,被他抢先后就节省了。上了车先把他大力拥抱一下,并要求:“开快点,开快点,我去七搭八百货。”

  他反问我:“什么地方?这里没有什么七搭八百货啊。”

  看我发愣,他又先知先觉的一拍大腿----我的----断定:“你是要去p城的那个吧,那你坐好啊,我们出发。”

  p城?难道这里不是p城吗?他大摇头:“当然不是,隔了两百多公里远呢。你怎么跑来的。”

  难怪我不认识路!敢情跑了那么远。史密斯真狡猾啊,把巢穴建那么远。至于闯王的问题,我脑子有点乱,不晓得该怎么回答,事实上我也回答不了。在这静寂无人的街道上,闯王师傅把油门踩得开始放声尖叫,其所驾驶的四个车胎,眼看就要脱离地心引力往月球上飞去了。像我这样一个耳小板脆弱,平衡神经缺乏锻炼的人类,只要两秒钟,一切内脏就瞬间通气连枝般,一同涌上了嗓子眼里。晕到半死之中,我唯一剩下的思想,就是决定回家还愿的时候还是选择读圣经,老实说,圣经要好看一点,何况还可以顺便学学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