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第2/3页)

我的故事快讲完了;再说一句关于我婚后经历的话,再瞥一眼这个叙述中名字最常出现的几个人的命运,我就可以结束了。

现在我已经结婚十年了。我知道同我在世界上最爱的人一起生活、并且完全为他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极其幸福——幸福到言语都无法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如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没有一个女人比我更加同丈夫亲近,更加彻底地成为他的骨中骨,肉中肉。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从来不感到厌烦;他跟我在一起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就像我们各人对于各自胸膛里心脏的跳动不会感到厌烦一样;因此,我们总是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孤独时一样自由自在,又像和同伴在一起时一样欢乐愉快。我相信,我们是整天谈着话。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活跃的、一种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全部的信任都寄托在他身上,他全部的信任也都献给了我;我们性格正好相合——结果就是完美的和谐。

我们结婚以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还一直是瞎的——也许正因为这种情况,我们才如此亲近——才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是他的视力,正像我还是他的右手一样。说实在的,我是他的瞳人,他是这么叫我的(2)。他通过我看见大自然——看见书;我代他凝视,用语言传达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朵、阳光——我们面前景色和周围天气的效果;我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了光线不能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对于这些我从来不会感到厌烦。我念书给他听,带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对于这些,我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在我的效劳中有一种虽然悲哀却是最充分、最强烈的乐趣——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的时候并不带着令人痛苦的害羞或者令人扫兴的屈辱。他如此真心地爱着我,他并没有感到不愿意从我的侍候中得益;他觉得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他,侍候他就是满足我自己最甜蜜的希望。

过了两年,有一天早上,我正在根据他的口授写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子,说:“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根金表链;我回答说,“是的。”

“你穿着浅蓝色衣服吗?”

我是穿着。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个时期他好像觉得蒙住一只眼睛的那片昏暗似乎变得淡一点了;现在他对这可以肯定了。

他和我一起去伦敦。他由一位著名眼科医生诊视,终于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他现在还不能看得十分清楚,还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是已经能够不用别人搀扶自己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无所有。当他把头生子抱在怀里的时候,已经能够看出那个男孩继承了他自己的眼睛,眼睛就和他原来的一样——又大、又亮、又黑。他当即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承认,上帝已经用仁慈减轻了裁判。

所以,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快活,尤其使我们快活的是,我们最爱的人同样也都快活。黛安娜·里弗斯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一年一次轮流:这一年她们来看我们,下一年我们去看她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个海军上校;他是个英勇的军官,也是个善良的人。玛丽的丈夫是一个牧师,是他哥哥在大学里的朋友;从他的造诣和品行来说,是配得上这门亲事的。菲茨詹姆士上校和华顿先生都和他们的妻子相亲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印度去了。他踏上了他给自己规定的路;他还是继续在这条路上走着。他在巉岩和危险中工作,再没有比他更不屈不挠、更不知疲倦的先驱了。坚定、忠实、虔诚,充满精力、热情和真诚,他为他的同类工作。他为他们把痛苦的进步之路上的障碍除掉;他像巨人般把阻塞通道的教义和种性的偏见砍倒。他也许是严厉的,他也许是苛刻的,他也许还是野心勃勃的;可是,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3)的那种严厉,正是大心保卫着他所护送的香客不受亚玻伦(4)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是为了上帝才说:“要跟着我的人都要抛开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跟随着我。”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的那种野心,它的目的是要在那些受到拯救离开尘世的人们中间的第一排上占一个位置——他们毫无罪过地站在上帝的宝座跟前,共享着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都是被召唤、被选中的人,而且也都是忠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