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第2/7页)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吗?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上,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这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人。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都是些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卷入战火。”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