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 Supernatural Horror in Literature(第2/47页)

(5) 。同时,无论某些事物现已如何为人熟知,其往昔所具有的神秘感依旧遗留有强大的冗余。况且,在我们的神经组织中也仍尚存对旧时本能的生理依赖,即便将表意识中的好奇性完全抹杀,这一部分仍会在潜意识中不由自主地发挥效应,产生影响。

正因我们对痛苦与死亡威胁的记忆比对欢乐的记忆更为长久清晰,也因为我们自古以来便将来源于未知的恩赐形式化,以宗教仪式保存至今,所以这些长久清晰的记忆便与宇宙之谜中偏向黑暗与邪恶的部分一道形成了民间超自然传说中的主角。未知与危险联系紧密,这种以恐惧看待超自然的趋势也自然而然地由此壮大。于是,任何未知的世界便也成为了邪恶与危险丛生的场所。而好奇心从这邪恶与恐惧的土壤中无可避免地萌生时,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种杂糅了敏锐的情感与丰富想象力的聚合体,并无疑将与人类共存亡。儿童总是会畏惧黑暗,而那些对滞留在人类心智中本能的冲动所敏感的人,则会无一例外地敬畏那隐蔽无形的神秘世界——无论它们是遥远深空中孕育着古怪生命的星球,还是地球上那些只有死者和狂人才可窥见的黑暗角落。

以此为基础,表达对“宇宙恐惧”的文学创作的存在则显而易见,它们自古便已存在,今后也将继续存在。而那时不时驱使一些作家在个别的作品里加入这些元素,那迫切希望将萦绕在脑海里的某些虚无缥缈的形体倾泻于纸上的冲动,则更是它顽强的生命力的体现。狄更斯便是因此写出了数篇恐怖故事,勃朗宁则由此写出了那可怖的诗篇《公子罗兰》,霍姆斯博士写下了微妙的小说《埃尔西·韦内》(Elsie Venner ),亨利·詹姆斯和他的《碧庐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 ),F.马里恩·克劳福德的《上层铺位》与其他几篇故事,社会工作者夏绿蒂·柏金斯·吉尔曼女士所撰写的《黄色壁纸》等等,而即使文风一贯幽默的W.W.雅各布斯也曾受其感召创作出如《猴爪》一类耸人听闻的故事。

不过,这种围绕着恐惧的文学作品必不可与另一种看似相同,但表达的思想却大相径庭的文体所混淆——这便是那些仅触及恐惧毛皮的作品,多以庸俗的血腥暴力来达到惊吓读者的目的。诚然,正如正统的、异想天开的,甚至稍带幽默的鬼怪故事一般,无论是因形式主义的缘故,或是作者故意在剧情中添加幽默元素,使“病态不自然感”这本应主宰全文的气氛完全淡化,它们在读者心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并广受追捧 (6) 。但它们绝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宇宙恐怖”,而真正的怪奇作品也不只是关于秘密谋杀案、血肉模糊的尸骨,或者带着枷锁、蒙着白布的鬼魂之类循规蹈矩的传统作品——故事中必须存在着一种无法解释、源自人类理解之外的未知的恐惧,并以此创造出使人屏气凝息的恐怖气氛。而其中也必须具备严肃且充满恶兆的暗示,并以此不断冲击人类思维中最为可怖的构想之底线——即对自然规则的违背与破坏。它们之所以能令人感到邪恶异常,全因为这些自然规律是人类面对来自混乱与深不可测之星空中的邪魔的唯一心理防线。

自然,上述均是最理想的情况。没有人能够保证一切怪奇作品悉数遵循此原则。创造性思维并非千篇一律,即便是佼佼者也会有失足之时,更何况绝大多数上乘的怪奇作品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一气呵成,或时常出现在诸多读时令人印象深刻,却与全文主题截然不同的片断之中。总的说来,气氛是至关重要的元素,对它的塑造应高于一切——因为最终把握真实性的要素并非首尾相连、能够自圆其说的剧情,而是创造令人信服的感受。所以我们说如果一个怪奇故事的目的是为了冶情理性,推广某种正面的社会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