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无赖书生,怒发冲冠处(第3/7页)

却说正在跑着的大刀手,忽然感觉两脚不能动,低头一看,地面竟然出现裂石将两脚裹在里面,一回头,赫然发现胸口一阵巨痛,“唰”的一声,十杰一的二式,煞戮拳风竟然将大刀手从中间分开……一地的器官,鲜血,惨不忍睹。

十杰一的‘地煞拳’,一功三式,是专门对付逃跑的人,除非逃跑人可以“真气御器”而飞,否则谁也逃不掉。

在看大刀王这面的战局,比较不成体统,两个大刀手你砍我,我砍你,不过看上去大刀王似乎比这个喽罗厉害些,当然,大刀王在江湖滚打这么长时间,也不是白混的,只见对面的喽罗一身衣服以被大刀王削的七凌八散,除了重要部位,其他的地方已经春光无限了。

喽罗一看十杰一和柳逸都向这边走来,在看看三个同伴的惨死,早以没有在战的心了,在来了个就地打滚的情况下,脱离战局,转身就向山洞口跑去……

十杰一拳头一握,就要出手,柳逸折扇一挡,道:“叫他回去报信,最好少造杀孽。我们要等的是大鱼……”

柳逸的话果然没错,喽罗直冲向山洞大厅。

大厅很是宽敞,周围的火把把这里弄的如同白昼,大厅四周站着同样的大刀手,看上去甚是威严,大厅的座位上,高高在上的坐着一名满脸大胡子的大汉,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一双小小的眼睛,色色的打量着躺在身边的一位姑娘,没错,这个正是找柳逸求画,回皇宫路上被违天驮抓来的阿九。

可以肯定,这个高高再上,色咪咪的大胡子,肯定就是违天驮了——这里的洞主。只见他阴阴一笑道:“小姑娘,乖乖与我成亲,有你的好处,现在你中了我的毒,没我的解药你就会七天发作一次,每发作一次你身体就会腐烂一部分,你自己还是好好考虑考虑吧。”

阿九没有睁开眼睛,但是从她的鼻孔却穿来不屑的:“哼!”

违天驮气道:“不知死活的丫头,今天晚上我们成了亲,我把生米煮,煮,煮了,我看你还这样嚣张。”显然,这家伙比十杰一的文才好不到哪去,煮不出来什么,就在后面加个“了”。

就在违天驮算计今天晚上如何在床上征服这小丫头的时候,那个穿的非常前卫的喽罗跑了进来,大声的急道:“洞,洞主,不好了。出事了。”

违天驮一看这喽罗的一身打扮,气道:“他妈的,我发给你的衣服不穿,竟然穿这样的衣服跑出来,你他妈认为自己身材很好吗?”

喽罗马上解释道:“洞主,我穿的就是你发的衣服,我这是被外面那个拿大刀的家伙砍成这个样子的,那小子还真怪,只砍我衣服,就给砍成这样了……”一脸的无辜,使违天驮不得不相信他的话。

违天驮问道:“外面出什么事了?”

喽罗马上回道:“来了一个书生,两个壮男。书生说你抢了他兄弟的媳妇,要找你拼命,门口的三个兄弟,已经被他们分尸了。”

违天驮一听,怒道:“放屁,我几时抢过书生他兄弟的媳妇。”一转头看到了阿九,道:“哦,对,是这丫头,可能和她有关。”

违天驮接着问道:“这三个人的来路你可知道。”

喽罗回答道:“三个人看起来像是人间界的,是何门派就不知道了。书生擅长指力,一个壮男的拳头比我的大刀还硬,还一个壮男的大刀好快,看……我这身衣服就是他砍的。”一面说还一面转了一圈,表示自己的清白。

因为人间界的人善于使用,剑,扇子,常穿粗布麻衣,魔族的善于使用剑,刀,穿着兽皮,银色战甲。而仙族则使用长枪,剑,穿着,金色战甲,紫色金冠,头上还爱插鸡毛。所以,看装扮,武器,就可猜出种族。

违天驮暗道:“应该先问清楚来历在动手,万一是冷剑门或是神门的人就麻烦了……”别看违天驮长的比十杰一傻,那是因为魔族人的特性就是身强体壮。可是违天驮的脑子可够用的很,否则也不会坐上三十六洞之首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