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亚洲对欧洲旧制度的反应 (1700~1850年)(第3/7页)

甚至在1707年奥朗则布去世之前,莫卧儿势力的衰落迹象就已经很明显了。虽然他对印度南部的征服使莫卧儿帝国版图达到极盛,但是在他去世之前,许多严重叛乱开始削弱帝国的实力。特别是印度中部地区的印度教山民,即所谓“马拉特人”,发动游击战争,行动迟缓的莫卧儿帝国军队无法镇压。后来,锡克教徒也发动叛乱,在西北地区建立了自己的统治。许多地方的总督也乘机独立于中央政府,甚至首都德里附近地区有时也不再服从帝国的命令。

在这些情况下,欧洲贸易公司的代表们发现必须自我保护。他们招募印度土兵(“塞婆夷”意即“印度土兵”),由欧洲军官指挥,而且以欧洲方式装备和训练这些土兵。不久,这些军队事实上比印度所知的任何一种武装力量都显得更精良。渴望寻找瓜分领土理由的地方统治者和冒险家对拥有一支这样的军队非常感兴趣,于是开始雇佣欧洲人指挥“印度土兵”。这反过来又刺激了欧洲列强之间的竞争,因为当地的一名欧洲军事指挥官能够在雇主的宫廷里发挥有利于其同胞的事业。在由此引起的混乱之中,正在力图建立强大印度公司的法国人和从1600年起就在印度洋开展贸易活动的英国人变成了主要竞争对手。但是英国海军的优势力量意味着在两国战争中,英国在印度的力量能够通过海上往返调遣,并得到国内的后勤供应,而法国要冒被切断后勤供应的风险,因而丧失了战略机动性,除了他们能够在陆上越野行军之外。因此,当1756年法国和大不列颠进行殊死战争时,英国在印度赢得了决定性胜利就不足为奇了,战争结束(1763年)后,英国实际上把法国排除在进一步参与印度政治和经济事务之外。

当法国和英国公司的斗争仍在进行时,一支阿富汗军队掠夺了印度西北部,在德里附近的帕尼帕特战役(1761年)中彻底打败了马拉特人的军队。从此,印度各地土邦王公发现自己陷入两个同样富有侵略性的外来势力之间:来自海上的英国和来自北部的阿富汗。当需要做出选择时,他们大多数喜欢英国人。因此,没有太多的战争,到1818年,几乎所有印度土邦都与英国签订了联盟条约。英国通常通过一个驻扎在宫廷的代表来实施控制,他像看门狗一样,确保条约被忠实地执行。印度部分地区直接受英国东印度公司管理;但是只有当土著统治者顽固地抵制联盟的邀请或者过于庸碌无能时,东印度公司才会真正剥夺他的王位。

在伦敦遥控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反对领土扩张。他们不喜欢军事冒险,因为它耗费金钱,而且打断贸易。他们的全部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代价赚取最大的利润。这意味着,在其他事情中,都必须克制任何使印度人皈依基督教或以任何手段改变他们传统生活方式和政府的企图。的确,公司许多职员都认识到,一小撮英国人不可能以任何其他政策统治印度或维持他们在次大陆的有利地位。

只要印度继续存在真正独立的土邦,那么这个观点就具有强大的说服力。但是,当1818年最后的马拉特战争以英国轻松取胜而结束时,英国就没有军事竞争对手了。来自国内的传教压力、大量印度教徒合法的人道主义改革要求等都被提出来了。另一方面,穆斯林则希望不被干扰,但他们之间的争端和政治—军事弱点却招致第一批西方人入侵印度。

伊朗和突厥斯坦

如果与欧洲不断上升的势力相比,在伊朗和突厥斯坦,穆斯林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也经历了耻辱性的衰落。诚然,废黜了萨菲王朝末帝、胜利地劫掠了印度的纳迪尔·沙阿(1736~1747年在位)的军事征服,以及阿富汗的部落酋长艾哈迈德·沙阿·杜兰尼(1747~1773年)同样辉煌的军事生涯,都极其符合他们祖先的武士传统。但这些伟大征服者当时遭遇的是以欧洲方式训练和装备的军队,事实上,无论他们何时远离故乡去冒险,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他们是否能够获得进口的大炮、火药和炮弹。在这些情况下,明智地分配由接近丰富的火药和炮弹供应地的农耕民族交纳的贡金,就能够培植一个竞争对手,或者在成功的巅峰时刻将其打垮。因此,从19世纪初起,伊朗和突厥斯坦的政治生活越来越少依靠地方因素,而更多地依靠英国、俄国的补助金和惩罚性的劫掠,这样就把英国军队于1839年引进了阿富汗首都喀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