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手把手教民主(第2/4页)

“第十条:社会之生计,应对于土地及其他生产机关力求实行分配平均之法。”

“第十一条:生产之事业,应于分配平均之际力求增加之。”

“第十二条:教育普及为一切民治之本,故应于地方根本法中规定强迫教育。”

“第十三条:劳动神圣,为世界不可磨灭之公理,故国民有劳动之义务。”

“第十四条:思想统一,为文明停顿之征兆,故对于世界有力之学说皆应采取无限制输入主义,待国人采择。”

“第十五条:浅薄笼统的文化输入,实为国民进步之障碍,故对于所注重之学说应进行忠实深刻之研究。”

“第十六条:中国文明,实全人类极可宝贵之一部分遗产,故我国人有整顿发扬之责任。”

“这算得上是一份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宣言’了。”黄兴看完后赞许地说道,“将政治民主、经济平等、思想自由和劳动至上融为一体,主张以渐进改良的方式实现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用心可谓良苦。”

“然而,很多人却以为,这样主张的结果,意味着中国仍然需要沿着社会进化自然演进的程序,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梁启超说道,“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番理解,其实恰恰契合本人的社会主义观。他们应该好好想想,我为什么只要‘社会主义改良’,而坚决不要‘社会主义革命’。”

“盖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数自下等社会,其血管内皆含有黄巾闯献之遗传性也。”蔡锷笑了笑,回答道。

蔡锷的回答可以说一针见血,他明白的点出了老师梁启超反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因:因为直接革命必然导致以“富人”而不是社会制度为革命对象!而这会严重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提!中国的历次“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任公的这个‘公定之趋向’十六条,可否给杨瀚之看过?”黄兴问道。

“没有。”梁启超的脸上现出了落寞之意,“军阀总是军阀,纵然能够开明一时,将来难保不会成为第二个段芝泉。”

蔡锷和黄兴知道新国会选举的失败带给梁启超的刺激过大,都禁不住叹息起来。

梁启超一直认为,自民国元年以来,因为议员素质太低,国会屡屡与政府为难,导致政府与自己种种良好的施政计划屡受挫折(譬如开明专制,袁世凯对德宣战)。故此在袁世凯的弘宪帝国覆亡后,梁启超与段祺瑞合作,荡平杨度的帝制复辟后,即明确表示拒绝恢复被袁世凯解散的国会和被废除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梁启超的理由是:“中华民国已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所灭,今国家新造,应依照第一次革命先例,召集临时参议院,重定国会组织法及选举法后,再行召集新国会。”

梁启超认为,中华民国已经在袁世凯复辟的那一刻灭亡了。此后,是梁启超的进步党与段祺瑞的北洋武力联合革除帝制,再造了一个新国家。这个新国家与之前的中华民国不存在法统上的继承关系,所以,应该仿效辛亥革命的先例,再次召集临时参议院,制定新的法统,选举出新的国会。梁启超认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让现政府与此前的中华民国一刀两断,旧国会自然是不要了,《临时约法》同样也不能保留;进而,新国会将由进步党控制,而不再有原来革命党势力的存在;新宪法也将基本反映进步党人的意见,而不再体现革命党人的意志。

在当时的中国人心目当中,抗倭英雄段祺瑞的为人被时人视作楷模,但梁启超并不知道的是,段祺瑞的心里并无太多民主共和的理念。段祺瑞更希望一个听从自己意志的国会出现,梁启超的“改造国会”的设想一开始很自然地得到了段祺瑞的全力支持。段祺瑞先借助梁启超的进步党“再造共和”,之后又用北洋系的武力和财力打造出了所谓的“安福系”,将梁启超的进步党彻底排挤出了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