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6页)

在玫瑰色的门前,

我踏上大理石阶。

整个威尼斯都在这两句诗里。他想起在那儿度过的一个秋天,还上演了一段疯狂而快乐、做了不少傻事的奇妙爱情。浪漫之事处处皆有。但威尼斯,就像牛津一样,会为浪漫之事留下背景,而对真正的浪漫而言,背景就是一切,或者说几乎是一切。巴兹尔和他曾在那里共度过一段时光,巴兹尔还迷上了丁托列托[2]。可怜的巴兹尔!死得太惨了!

他叹了口气,又拿起书,竭力要忘掉刚才想的事儿。他读到在士麦那,燕子们在小咖啡馆飞进飞出,朝圣者坐在那儿数琥珀念珠,裹着头巾的商人抽着饰有流苏的长烟杆,严肃地交谈着;他读到立于协和广场的方尖碑,在这个孤独的没有阳光的流放之地,它淌下花岗石的眼泪,渴盼回到荷花遍布的炎热的尼罗河,那里有狮身人面像,有玫瑰红色的朱鹭和长着金爪的白秃鹫,还有小绿玉眼的鳄鱼在冒着蒸汽的绿色烂泥潭中爬行。他陷入了沉思,戈蒂耶的诗句从留有吻痕的大理石里听到了音乐,把奇异雕像比作女低音,这“迷人的怪物”现卧于卢浮宫的斑岩厅。但不一会儿,书从他手中掉下,他紧张起来,一阵强烈的恐惧袭遍全身。要是艾伦·坎贝尔已经离开英国怎么办?等他回来可能需要好几天。或许他会拒绝过来。那时他该怎么做?每一刻都生死攸关。

五年前,他们曾是密友——实际上几乎形影不离。后来,这种亲密戛然而止。现在他们在社交场合碰到,只有道林·格雷对他笑,艾伦·坎贝尔从不回笑。

艾伦·坎贝尔个极其聪明的年轻人,虽然他不大会欣赏视觉艺术,对诗歌仅有的那一点点美感也完全是从道林·格雷那儿学来的。他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科学上。在剑桥大学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里,并在“自然科学荣誉学位考试”中名列前茅。实际上,他至今仍致力于化学研究,还有一间自己的实验室。他常常一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惹得母亲很生气,因为她隐约觉得化学家只是个开药方的,而她一心要让他去竞选议员。然而,他音乐上也很有造诣,小提琴和钢琴的演奏比大多数业余爱好者都要专业。事实上,最初正是音乐把他们拉到一起的——音乐,以及道林·格雷那难以名状的吸引力。道林看似可以随时施展这种魅力,但其实他通常并不是有意的。他们是在伯克希尔夫人家里认识的,鲁宾斯坦当晚在那里演出。自那以后,人们总能在歌剧院,或者任何有上好音乐演出的地方,看到他们。他们的亲密关系持续了十八个月。坎贝尔通常不来皇家塞尔比庄园就来格罗夫纳广场这里。对他而言,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道林·格雷是生活中一切奇妙和迷人的典型。没人知道两人之间是否发生过争吵。但人们突然议论说,他们见面时几乎不说话了,而且似乎不管什么聚会,只要道林·格雷在场,坎贝尔就都早走。坎贝尔也变了——有时忧郁得奇怪,似乎不再爱听音乐,也不再演奏了,他托辞说一心研究科学,没多余时间练琴。当然这也是事实。他对生物的兴趣似乎日益浓厚,有一两次,他的名字还出现在了与某些奇怪实验相关的科学评论里。

这就是道林·格雷一直在等的人。他一刻不停地看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越来越烦躁不安。终于他站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起来像一只漂亮的笼中物。他不声不响地大步走着,手出奇地凉。

这样的悬而未决让他无法忍受。时间之脚似乎灌满了铅,还在缓慢爬行,而他已被一阵阵狂风刮到了黑色断崖的参差边缘。他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自己,实际上,他已经看到了,而且吓得浑身哆嗦。他用湿漉漉的手揉着灼热的眼睑,似乎想要夺去大脑的视力,把眼珠赶回眼眶。丝毫没用。大脑能自给自足,而恐惧把想象弄得荒诞不经,像一只被痛苦蹂躏的扭曲的活物,在舞台上戴着活动面具咧嘴笑着,如同一只丑陋的木偶在扭动。然后,时间突然停止了。是的,那个眼瞎的呼吸缓慢的东西不再爬行。时间一死,各种可怖的想法就灵敏地跑到他面前,从自己的坟墓里拖出令人惊骇的未来给他看。道林盯着它看,吓得呆若木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