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什么是说理(第2/10页)

这样的言语不是说理,而是争吵、口角、对立、谩骂,目的是占对方上风、得口舌便宜。对许多长期接受“革命”和“战斗”文化影响和思维定型的人们来说,说理就是“论战”,就是“战斗”,必须压倒对方,迫使对方哑口无言,这样才能取得“胜利”。用攻击性的争论来看待说理,这是中国权力话语长期潜移默化的教育结果,形成了一种相当普遍的话语习惯。在它那里,发表言论是“出击”,是“痛打落水狗”,凡是不同意见者都是敌对一方,自己说的都是真理,敌对一方的则全是谬论。

现在有一种说法,叫作“无跟贴,不新闻”,跟贴和微博已经成为普通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并发表自己看法的重要渠道。然而,发表看法并不等于就是说理,由于跟贴字数的限制和别的原因,跟贴更容易成为一种“不说理”的言论形式,好一点的是只有看法而没有理由的断言,差一点的便是骂甚或谩骂。断言和骂都是发表意见的方式,但不是说理的方式。

不同的传媒方式对于公共说理的作用是不同的,说微博不适用于说理不是要贬低微博,这就像说水壶不适用于煮饭不是要贬低水壶一样。有人说,“微博可以加图片、视频、长微博,实在不行还能用文章链接”。但这正说明,微博所起的毕竟只是引介与索引的作用,它本身并不是在说理。整体被拆散时很容易犯亚里士多德曾指出的一种逻辑错误:“5是2和3,因此5既是奇数,又是偶数。”微博只是许多媒介的一种,不能因为它与别的媒介可以结合使用,它就变成了一种无所不能、什么都是的媒介。

说理是发表意见,但发表意见并不就是说理。有两种不同的发表意见,一种是“我要说话”或“我有话要说”另一种是看法或主张再加上理由(“我认为……,因为……”)。只有后一种才是说理。任何一种表达看法的陈述,包括骂和谩骂,都可以说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发表意见”,但这并不是说理。说理的发表意见需要有两个条件因素,必须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结论”(也称主张或看法),另一个是“理由”,结论是由理由来支持的。当然,有理由支持的结论未必都确实或可靠,因此需要评估理由是否真的能充分支持主张(见第三讲)。

公共说理的理并不是唯一可能被人们认可的“理”。魏晋时,阮籍在苏门山见到了高士孙登。这位土木形骸的不仕者正在一座岩穴旁边的田间耘草。阮籍就坐在一块岩石上向他求教。阮籍在谈话中向孙登称述黄帝神农时代玄寂无为的世风,又盛赞夏商周三代的醇美德政,深致向往之意。孙登盘膝坐着倾听,却始终不接口。阮籍接着又向主人叩问栖神导气的求仙之术,孙登依然默不作答,直愣愣地目注来客。阮籍离去时体悟到,孙登箕踞崖边,凝目不语,这种漠然正是他自己要寻求的教诲之理,因此将其写成了《大人先生传》中的一个诡奇人物。贤人顿悟参透的是理,牧师布道说的是理,老百姓心目中的天道是理,发展是硬道理坚持的是理,但与阮籍所参悟的理一样,这些都不是公共说理的那个理。公共说理的“理”指的是一个由“理由”来充分支持的“结论”。这个理是一个贡献出结论的论理或推演过程,它不只是发生在说话者的头脑里,而且是必须说给公众听的。放在一个人头脑里的论理或推演是否可靠,是否逻辑,是否合理,不说出来,别人又如何去检验呢?

说理必须要有理由

人们经常有一个误解,以为对什么事情有一个想法或信念,只要说出来,就是说理,因为“理”已经在他的话里了,或者他说的话就是“理”。这是不对的。看法或信念只是结论,人们可以凭印象、偏见、习惯对许多事情有看法和下结论,既没有考虑到别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也没有想过要如何才能说服与自己看法不同的他人。说理是明述道理,也就是把你领会、理解并相信是正确的主张清楚地讲给别人听,道理可以默会,但说理必须明述;默会是自己想清楚,明述是以适当的方式来向别人讲清楚。自己想清楚了才有可能对别人讲清楚,理由、证据、逻辑、别人可能提出的质疑或反驳,都在要想清楚和讲清楚的范围之内。如果仅仅说出一个看法或下一个结论,而因为没有想清楚,没有说清楚,不能为看法和结论提供充分、可靠的理由,那么,看法或结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说法,而不是说理,关键是缺少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