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4/6页)

说罢,他围着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辈,仿佛看稀罕物件一样,缓缓踱了两圈。

白雪岚流出的血,在地上半凝。白承元的皮鞋踏在上面黏黏的,每走一步,就仿佛有一股力量从地上痴缠着鞋底不放,就像一个人,对另一个的爱意,黏稠而令人头皮发麻。

白承元在这血腥里,信步闲庭般踱步,打量这对争相赴死的傻小子,想起白雪岚让他万箭穿心的那番话。那些话刺痛了他,所以他借着老五的名义,打了白雪岚一枪。

子弹打出去了,可箭还插在心上,无法拔去。

当年那人惨死,是因为自己做错了吗?

那年他还年轻,是父亲最宠爱的儿子,是威名赫赫,意气风发的白司令,领着自己调教的兵,骑在高头大马上,所到之处,所有人的头颅都向自己恭敬地垂下。他曾经以为自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做到。

可是父亲调他出城,为什么就接受了?为什么父亲要留下那人,他就将那人留下了?

也许并不是完全想不到,只是以为父亲没有猜到他的心意便罢,若是猜到,多少会给他一点余地。他是白家的未来,领着白家的军队,他在外头为白家抛洒热血,攻城拔寨。只要他为白家做得够多,只要他领着队伍凯旋归来,老爷子总不能那么不讲道理。

凭着他用敌人的头颅挣的筹码,总能和老爷子谈一笔交易,给他和那人的将来争取一点希望。

于是他留下那人,出了城。

于是,便再没有了所谓的将来。

也许当年,他真的退了一步?

退了……

白承元将这「退了」二字在心里咀嚼,深陷的眼眶涌上了泪。那人走后,他流过许多泪,独有今天这泪最滚烫,蓄在眼眶里,仿佛要炙伤眼睛。

他以为这些年为深情受苦,甘之如饴,他为那人的死和老爷子翻脸,舍弃白家,在外闯荡。他忍着痛娶妻生女,再看着妻女接连离世。他含恨等着白家应那人留下的誓,借着白雪岚出事的机会,挟恨而归,要看一场让老爷子肝胆寸断的好戏。

然而有何用?

其实当年,他只要一步也不退就行了。

他的对手是自己的父亲,那不是寻常人,那是镇住山东地界几十年,眼里只有权力和鲜血的白总督。和这样人交手,怎么能退?

他不该像狗一样摇尾乞怜,想着立更多军功,给自己和那人讨一个将来。他该从始至终,像虎一样,警惕地守在那人身边,谁敢靠近,就咆哮着把来犯者撕成碎片。

也许虎终归斗不过狠辣的老狐狸,也许终归要被老爷子手底下那群野狗咬死,然而又如何?

他能在那人还活着时,让那人知道自己坚定的心意。

他能像白雪岚一样,不顾惊世骇俗,管他疯魔癫狂,毫不讲道理人情,把白家权势大好江山,通通看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屁,只为心里的一个人,就把自己的血和命,毫不足惜地抛洒在白家大宅的金砖地板上,斩钉截铁地告诉老爷子,要动手,您老人家就先替自己的骨血收尸。

在乎那人,就该守着那人,一步不退。

哪怕敌人排山倒海而来,你只有双拳,也应跨前一步,把在乎的守护在身后,哪怕仍不免败局,但你终归守了,守到人生尽头,守到死。

可是他没有守,他接了命令,出了城,留下那人孤单的赴死,从此只剩那句「与君初无一日雅,倾盖许子如班扬」。

白承元垂眼望着地上的血,猩红刺目,真希望那是自己的血。倘若当日不离开,能为那人嘶吼,反抗,淌一地滚烫的血,那多好。

爱就爱。

生就生。

死就死!

如何不胜过这些年来,如妇人般执拗的含怨与思念?那毫无用处的年华!

果然是,自己傻,才让他孤单地死在前头,才让自己落得这般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