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4页)

考虑了一天,大妈第二天又来了,拿来两个黑不溜秋的银手镯说要改款。

“做成开口还是闭口?”大妈有各种问题,问得非常仔细。

季荞回答:“年纪大了手骨硬,不好脱戴,还是做开口的好。”

一番口干舌燥的推销之后,大妈说做两个素圈手镯开口两端有花纹的就行。

等大妈走后,季荞就着手开工,把原来的银镯放进坩埚里,用铜□□融化成银水,倒入磨具中制成坯,再用锤子反复捶打成手镯,两端鉴刻出花纹,再进行抛光处理就行。

等凌霁到店里时,季荞正在拿锤子敲敲打打。

想不到她还真能接到活,动作还那么娴熟。

“第一单,一对银手镯。”

“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

他对季荞的实力略微放心。

季荞自己很满意:“我也觉得不错。”

太阳西斜,凌霁对她说:“我跟大嫂说了不回家吃饭,附近国营饭店最近有大铁锅炖鱼,限量供应,咱们早点去。就算是庆祝打金铺开业,还有你的第一件作品完工。”

季荞莞尔:“好啊,我还没跟你单独出去吃过饭呢。”

两人马上锁门放下卷帘门往附近的国营饭店走,为了吸引顾客,饭店把炖鱼的大铁锅放到了门口,远远的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

两人到得早,找了个安静的角落位置坐下,今日菜式都写在黑板上,一共十几个菜,也没什么好挑选的。

凌霁征求她的意见:“你还想吃什么?”

季荞看着小黑板,一点都没客气,说:“我想吃甜的,再点个糖醋里脊吧。”

凌霁第一次带媳妇出来吃饭,想要大方一些,让她再点个菜,但季荞说够吃就行,下次再来。

听她说下次,凌霁不着痕迹地弯了弯唇角。

凌霁小心挑着鱼刺,挑完刺后把鱼腹部的肉都夹给她,还提醒她要慢点儿吃。

大鲤鱼足足有三斤多,炸过又炖,表面一层金黄,软烂入味儿。

季荞吃着鲜美的鱼肉,赞道:“没想到你这么有耐心,你要是有小孩的话,一定是个好爸爸。”

凌霁:“……”

夹鱼肉的筷子顿时停在空中,沉默一秒后筷子调转放向,送到自己嘴里。

“真香。”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