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第4/6页)

夏尔·格朗台先生,二十二岁的漂亮青年,这时恰与土里土气的内地人形成古怪的对比。他的贵族气派引起了他们的反感,这倒也罢了,他们还要对他的举止言误研究一番,以便取笑。这一点,需要作些说明。二十二岁的青年人还稚气未脱,不免有些孩子气。也许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像夏尔·格朗台那样不知深浅。几天前,他的父亲要他到索缪的伯父那里去住几个月。巴黎的格朗台先生那时可能想到的欧叶妮。夏尔有生以来第一次来内地,他的想法是要到内地来显示显示时髦青年的"帅"气,以自己的阔绰让县城里的人自渐形秽,从而在当地首开风气,引进巴黎生活中的新意。归根到底一句话,他要在索缪比在巴黎花更多的时间刷指甲,在衣着方面有意极端讲究。其实有些漂亮的小伙子有时还存心不修边幅好显得更潇洒。所以夏尔带来了巴黎最漂亮的猎装,最漂亮的猎枪,最漂亮的长刀,最漂亮宾刀鞘;也带来了一件件做工精致至极的背心:灰的、白的、金壳虫色的,金光闪闪的,镶水钻的,云纹缎的,叠襟的,叉领的,直领的,翻领的,从上到下有扣的,全副金纽扣的;还带来了当时风行的各种硬领和领带,名牌布伊松的两套服装和面料极其细软的内衣,以及公子哥儿使用的各种小东西,其中包括一个玲珑剔透小文具盒。那是女人中最可爱的女人——至少他认为如此——,一位名叫安奈特的阔太太送给他的。她现在正陪着丈夫在苏格兰旅游,烦闷不堪,为了消除某些嫌疑,目前不得不牺牲个人的幸福,好在他随身携带了非常漂亮的信笺,可以每隔半个月就给她写一封信。总而言之,巴黎浮华生活的全套行头,他尽可能都带全了;从开始决斗用的马鞭到结束决斗用的刻工精细的手枪,凡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年在上流社会混日子所必备的各色器具,他应有尽有。父亲嘱咐他独自出门,节俭为要,所以他就包了一辆轿式驿车,还庆幸那辆特地定做的轻巧舒适的轿车不致在这次旅行中弄坏,因为他是准备用它明年六月到巴登温泉去与自己的心上人,高贵的安奈特太太相会的。夏尔计划在伯父家会见上百名客人,到伯文的森林去围猎,在伯父家过上庄园主的生活;他到索缪城打听格朗台,只是为了打听去费洛瓦丰怎么走,没有想到伯父就住在城里;等他知道伯父就住在城里,他想当然地认为仍父家必定是堂皇的楼房。初次到伯父家,总得体面些才行,不论住在索缪或弗洛瓦丰,衣着方面必须般配,所以他的旅行装束力求漂亮、讲究,用当时人们形容一件东西或一个人美得无可挑剔的口头禅来说,叫最可人疼了。在图尔,他叫理发师把他那一头美丽的栗壳色的头发重新烫过;他还换了一件衬衣,系一条黑缎领带,再配上圆边硬领,把他那张笑眯眯的白净脸蛋衬托得更讨人喜欢。一件只扣上一半纽扣的旅行外套裹住细腰,露出里面一件高领羊绒背心,羊绒背心里面还有一件白背心,怀表随便地塞在衣袋里,短短的金表链固定在一个扣眼上。灰裤子的扣子开在裤腰两边,边缝用黑丝线绣出图案,更显出款式的漂亮。他风度翩翩地挥动着手杖,刻花的金手柄丝毫没有减弱灰色手套的新颖风采。他那顶鸭舌帽更是雅致上乘。只有巴黎人,只有上流社会的巴黎人才能打扮得这样繁缛而不贻笑大方,使种种无聊的服饰和点缀搭配得很协调,再加上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派,真有一股腰里掖着手枪,怀里拥着美人,自怀百发百中的绝技的青年人的帅劲儿。现在,你若想真正了解索缪人和巴黎青年彼此间的诧异,完全看清这风度翩翩的不速之客,在这灰溜溜的客厅里,在构成家庭场景的这些人中间,投射何等强烈的光芒,那你就想象一下克吕旭叔侄的模样吧。他们三人都吸鼻烟,早已悄在乎鼻涕邋遢,不在乎衬衣前襟上斑斑点的黑色烟渍,领口皱皱巴巴,褶裥发黄显脏;软绵绵的领带系上不久就歪歪扭扭得像根绳子。他们有数不清的内衣,每件衬衣一年只需换洗两次,其余时间都在柜子里压着,任凭岁月留下发旧发灰的印迹。在他们的身上邋遢和衰老相得益彰。他们的面孔跟穿旧的衣裳一样憔悴,跟他们的褥子一样皱皱巴巴,显得困顿而麻木,像存心扮鬼脸似地丑陋不堪。其余的人也都不讲究衣着,都不成套,缺少新鲜感。外省人的打扮都差不多,他们无意中都不再在乎衣着;穿衣戴帽,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会打一双手套多少钱之类的小算盘。这倒跟克吕如叔侄的不修边幅很协调。格拉珊派和克吕旭派都讨厌时装,只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见解才完全一致。巴黎客人端起夹鼻镜片,打量客厅里古怪的陈设,端详楼板梁木架的花色,护墙板的调子,换句话说,打量护墙板上数量多得足以标点《日用大全》和《箴言报》的苍蝇屎,这时牌桌上的赌客也立即抬头好奇地打量他,那表情好似在看一只长颈鹿。对于时髦人物并不陌生的德·格拉珊父子也跟牌桌上的人们一起表示惊讶,或许是因为受到众人情绪的感染,或许是以此表示赞同众人的反应,他们对周围的同乡使了几下嘲弄的眼争,仿佛说:":巴黎人就是这样的。"大家尽可以细细端详夏尔,不必害怕得罪主人。格朗台早已拿走牌桌上唯一的一支蜡烛,到一边去专心读信,顾不上招呼客人,更顾不上他们的兴致所在。欧叶妮从未见过衣着和人品这样完美的男子,以为堂兄弟是从众天使队里跌进尘世的仙人。她闻到堂弟鬈曲秀美、油光锃亮的头发里散发出一阵阵幽香,心里十分高兴。她恨不能去摸摸那副漂亮精致的皮手套。她羡慕夏尔的小手,夏尔的皮色,夏尔细腻而清秀的五官。如果说,上面的描述大致概括了这潇洒倜傥的青年给她留下的印象,那么,一见之下,她心头自然会产生一阵阵回肠荡气的激动,就像毛头小伙子在英国生产的纪念品上看到威斯托尔笔下品貌卓绝的仕女形象,经过芬登刀法熟娴的版画复制,生怕往羊皮封面上吹一口气就会把那些天仙般的形象吹走似的。欧叶妮到底没有见过世面,整天忙于替父亲缝袜子、补衣裳,在这些油腻的破烂堆里过日子,冷清的街上一小时难得见到一个行人。夏尔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是如今正在苏格兰旅游的那位阔太太亲手绣制的。为完成这件漂亮的作品,心上人花费了多少小时的心血?她为了爱情,也怀着爱心,一针一线细细绣成。欧叶妮望着堂弟,看他是否真舍得使用。夏尔的态度,一举一动,拿夹鼻镜片的姿势,以及对欧叶妮刚才喜欢得不得了的那只针线盒故意流露出不屑一顾的鄙薄神情中看出,显然他认为那只盒子是件不值钱的、俗不可耐的东西,总之,凡引起克吕旭和格拉珊们极度反感的一切,她都觉得十分中看,乃至于上床之后,她仍遐想着三亲六故中竟有这么一只引动人心的金凤凰,高兴得久久难以入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