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4/4页)

“你们大家都听到了吧?”坦纳特地强调了一下,“责打!”他慢条斯理地重复了一遍,然后摘掉眼镜,准备发表评论。

“要是黑奴不预备,又不顺着主人的意思,这里的主人也就是你们的老爷,明白了吧?那这个黑奴是要多受责打的。那么,‘多’就强调了很多很多——比如四十鞭子、一百鞭子、一百五十鞭子。这可是《圣经》里说的!”坦纳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确保他的奴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读完《圣经》之后,坦纳把他的三个奴隶,华纳、威尔和梅杰,叫了过来,然后冲我喊道:

“普莱特啊,你不是够胆把提比兹揍了一顿嘛,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本事把他们三个也修理一顿。我去做礼拜了,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啊。”

他命令他们三个到足枷上去。足枷是雷德河岸边的种植园里常见的一种刑具,通常由两块木板组成。下面那一块的两端和小柱子相连,柱子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木板都是侧立起来的,下面那块木板的上沿间隔着有两个挖出来的半圆形,另一块木板则与前面提到过的小柱子用铰链相连,这样它就可以像折刀一样开合。而上面那块木板的下沿开着相应的半圆形,两块木板合起来的时候,正好组成一个圆形,大小刚够脚踝套进去,所以套进去之后就没办法把脚抽出来了。上面那块木板没有与铰链相连的那一端装着锁,合上之后就用钥匙锁上。使用的时候,奴隶先坐在地上,足枷的上面一块木板打开,然后把脚踝套进圆圈里,再锁上,这样就完全无法动弹了。足枷有时候也会用来套住脖子,鞭笞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

坦纳说他们三个人偷吃了地里的瓜,这违反了安息日的戒律,他觉得有必要用足枷惩罚他们。他把足枷的钥匙给我,然后跟迈尔斯、坦纳太太还有孩子们一起去切尼维尔的教堂做礼拜了。他们走了之后,华纳、威尔和梅杰请求我放开他们。我看着他们三个坐在地上,想到我当日在大太阳底下遭的罪,实在于心不忍。于是,我让他们保证,必须随时按照我的要求回到足枷上去,我才同意放了他们。他们三个特别感激我,把我带到瓜地里一起饱餐了一顿,以示报答。在坦纳回来之前,我把他们重新锁在了足枷上。坦纳回来之后看了看三个人,轻笑着说:

“嘿嘿,今天你们没法儿干坏事了吧!现在知道错了吧!你们这些黑鬼竟然在安息日偷瓜吃,我必须要教训一下你们。”

坦纳是教堂的执事,他对自己严守宗教戒律的做法特别引以为豪。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又到了一个转折点,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没这么轻松了。我和提比兹的第二次交锋更加惊心动魄,而我即将在逃亡中穿越佩克德里大沼泽。

[1]约翰·吉尔平(John Gilpin),英国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1731—1800)作品中的人物,善于骑马。——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