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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听过他们的谈话。现在,他们已经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可以心安理得地看着这炉火永不熄灭地燃烧,就像一座大厦,就像一座高炉;而现在有些长而尖的木头看上去就像脚手架,或者像矿井,像幸福之谷;现在,它又变成了一条蛇,身上披着白色的鳞片,猩红地盘在那里。窗帘上的那个果子在鹦鹉的啄食下膨胀得越来越大。吱嘎,吱嘎,火在吱吱嘎嘎地燃烧,就像树林深处的虫子在吱吱地鸣叫。噼噼,啪啪,当树枝弹出来震动空气时,它就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而这会儿,就好像一阵枪弹齐发,一棵树倒了下去。这些就是伦敦夜间的声音。这时,我听到我期待已久的那个声音。那个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接近,它犹豫片刻,在我的门口停住。我喊道:‘快进来呀。快来坐在我的身边。坐在这把椅子旁边。’一点也不新鲜的幻觉使我忘乎所以,我喊着:‘快来走近一点,走近一点啊。’”

“我从办公室回来,”路易斯说,“我把我的大衣挂在这儿,把我的手杖搁在那儿——我喜欢想象:黎塞留[5]走路时也曾用过这样的手杖。这样,我就剥夺了我自己的权威。刚才我曾靠着一张漆得发亮的桌子,坐在一位经理的右边。表现我们兴旺发达事业的地图挂在我们对面的墙上。我们一起把我们的船只派出去满世界地航行。地球上布满了我们的航线。我获得了非常高的声望。办公室里的所有年轻女士在我进去时全都跟我打招呼。现在,我爱上哪儿去吃饭就可以上哪儿去吃饭,而且可以毫不夸耀地预料我不久就会在萨里郡拥有一幢房子、两部汽车、一座暖房和一些品种罕见的甜瓜。但是我仍旧回来,仍旧回到我的阁楼,挂好我的帽子,然后独自重新开始那个荒谬的尝试,那个自从我用拳头敲过我老师的仿橡木门之后就已开始的荒谬尝试。我打开一册袖珍本的书。我开始读一首诗。一首就够了。

西风啊……[6]

哦西风,你跟我的红木桌子和鞋罩格格不入,而且唉,也跟我那个庸俗不堪的情人,那个从来不能把英语说正确的小巧玲珑的女演员格格不入——

西风啊,你究竟何时吹来……

罗达,她一副极度出神样子,茫然的双眼有着蜗牛肉似的颜色,无论她是在星光灿烂的午夜时分到来,还是在正午最为平淡的时刻到来,西风啊,她绝不会使你遭到破坏。她伫立在窗前,望着那些穷人们房顶上的烟囱帽和打破了的窗子——

西风啊,你究竟何时吹来……

“我的使命,我的负担,一直都比其他人的重大。我的肩上压着一座金字塔。我曾经努力去干一项巨大的工作。我曾驱策着一支狂野的、没有秩序且又邪恶的队伍。我曾经坐在小饭馆里,带着我那澳洲口音,竭力想使那些小职员们接受我,但却从来没有忘记我那又庄重又严肃的信念,还有那些非解决不可的不一致和不连贯。少年时代,我曾经梦想过尼罗河,而且不肯清醒过来,然而我还是伸出拳头敲了那扇仿橡木的房门。假如我能像苏珊,或者像我最钦佩的珀西瓦尔,天生的没有宿命感,那么我一定会快乐许多。

西风啊,你究竟何时吹来,

让细雨飘落滋润地面?

“生活对我来说一直是件可怕的事情。我就像一个庞大的乳兽,长着一张黏乎乎的、吸劲很大的、贪得无厌的嘴巴。我曾经努力要把长在神经中枢的那颗结石从活生生的肉里取出来。我对自然的乐趣知之甚少,我想我之所以喜欢我的情人,是因为借助她那伦敦腔的口音,她可以使我感到自在无束。但是她只会穿着内衣在地板上打滚,而且每天那些打杂的女工和商店里的小子总会跟在我的身后叫喊无数次,大加嘲弄我的一本正经、目空一切的走路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