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3/15页)

直到多年后,我再看《雾都孤儿》时,我才明白南希当然是死了。那时候,弗洛拉已成为一个扒手:萨里的剧场她早看不上了,伦敦西区的那些戏院和舞厅才是她的场子,她可以在人群中穿行自如。她再也没带我出去过了,跟其他人一样,她怕萨克斯比大娘。

她后来被抓了,可怜的家伙,她正偷一位女士的手镯时被逮个正着,以小偷的罪名被送去流放了。

我们兰特街的人,或多或少都算是小偷。不过,我们做的多半是把偷鸡摸狗的事儿摆平,而不是去偷。我当初看见弗洛拉从衬裙的暗袋里掏出钱包和香水瓶时,也曾经目瞪口呆,现在再也不会吃惊了。因为,要是有人来到易布斯大叔的店里,不从衣服衬子里、帽子里,或者袜子里掏出个小包小袋,我们就会觉得那天的日子过得太没劲。

“过得好吧,易布斯先生?”他会说。

“还行,孩子。”易布斯大叔会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回答,“有啥新鲜事?”

“没啥。”

“有东西给我?”

那人会使个眼色,“有东西,易布斯先生,稀罕东西……”

他们总是说这类话。易布斯大叔会点个头,然后放下窗帘遮好店门,锁门——因为他是小心谨慎的人,从来不在窗边看货。他的柜台后面是一道绿色的呢子门帘,门帘后面的过道直通厨房。如果是他认识的小偷,他会把那人带到餐桌边。他会说,“来吧,孩子,我可不是对谁都这样的,但你都这么熟了,也算得上是自家人了。”然后他让那人把货拿出来,放在满是杯子、面包渣和茶匙的桌子上。

萨克斯比大娘可能也在那儿,给婴儿喂糊糊。小偷看见她,向她脱帽问好:“还好吧,萨克斯比大娘?”

“还好,亲爱的。”

“你还好吧,苏?哎哟又长大了!”

我觉得他们比魔术师还厉害。他们能从大衣和袖子里变出袖珍书、丝手帕、手表,要不就是珠宝、银碟子、铜烛台、衬裙——有时候还有全套衣服。“这些可是高档货,真的是。”他们会一边把东西摆出来一边说,易布斯大叔会满脸期盼地搓手等待。然后,他会仔细打量那些东西,脸色就沉了下去。他平素是个和蔼可亲、模样忠正的人——他面色苍白,嘴唇干净,胡须整洁。他脸色沉重的样子,几乎能让人心碎。

“小破烂,”他会一边摇头一边说,手里把弄着纸币,“这种小破烂,很难找下家的。”或者是,“烛台啊,上礼拜我刚收了一打从怀特霍尔来的高级烛台,都不知道怎么销出去,又不能就这么扔了。”

然后他会站起来,摆出考虑价钱的姿态,但是又在脸上显出一副怕价格太低得罪那人,所以开不了口的样子。然后他会出价,小偷听了一脸不满。

“易布斯先生,”他会说,“这点钱,都不值当我从伦敦桥到您这儿大老远地跑一趟!给个公道价钱吧。”

到这时候,易布斯大叔已经打开箱子取钱了,一先令一先令地摆到桌上:一先令,两先令,三先令——到这儿他会停下,手里捏着第四个先令。小偷会亲眼看见那闪闪发光的银币——易布斯大叔平时总是把银币擦得亮锃锃的,就是为了这效果,小偷见着银币,就像猎犬见着了野兔。

“能给五先令吗,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会扬起他那张诚实的脸,耸耸肩。

“我也想啊,孩子,我也真心想。但是你得拿出值那价钱的东西啊,一分钱一分货。可是,你现在这个——”他的手在那堆丝制品或袖珍书或闪光铜器上挥了挥——“这都是没用的东西,我不能亏着来做啊。这简直就是从萨克斯比太太的孩子们嘴里抢口粮啊。”

他会把那几先令塞给小偷,小偷把钱装进口袋,扣好衣服,咳嗽或者擦擦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