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4/15页)

然后易布斯大叔会显出点回心转意的样子。他会走回箱子边,说,“你今天上午吃东西了没,孩子?”小偷一定会回答,“一口面包渣都没吃啊。”然后易布斯大叔会给他六便士,叮嘱他一定要用这钱去买顿早餐,别拿去赌马。小偷会这样说:

“您真难得,易布斯先生,真是难得的好人啊。”

易布斯大叔虽然看着诚信可靠,但这样一笔交易,他一般能从小偷那儿赚十到十二先令。他说那些烛台或其他玩意儿是破烂儿,其实都是诈唬。他分得出铜器和洋葱,他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小偷走后,他会对我挤挤眼睛,搓着双手,神气活现。

“苏啊,”他会说,“你看能不能拿块布,把它们擦亮?擦完以后呢——要是你有时间,亲爱的,萨克斯比大娘也没找你的话——你再弄弄那些手帕上的刺绣。但是要用小剪刀和针小心地,慢慢地弄,这是上等细麻布,看见没,要是手重一点就会扯破……”

我就是这样学会字母表的,不是把字母写下来,而是把它们拆掉。从一张绣着苏珊二字的手帕上,我知道了我的名字长什么样。至于读书识字,我们就不费那劲去学了。非要读个什么东西的时候,萨克斯比大娘也能认字,易布斯大叔能读,甚至还能写。至于我们其他人,这么说吧,识字这事就跟会希伯来语和会翻筋斗是同一个概念:你知道它有用,但那是对犹太人和耍杂技的有用,那是他们的活儿,你学来干吗?

反正那时候我就是那么想的。但我学会了算术,从处理硬币中学到的。真币我们就留下,假币太亮,一定要弄黑和上油后才能出手。这个我也学会了。我还学会了一些法子,把丝和亚麻洗熨得像新的一样。我会用醋来把珠宝擦亮,银盘子呢,因为那上面有纹章,我们会用来吃一次晚饭,就用一次,用完以后易布斯大叔就会把它们和杯子、碗一起拿去熔掉,做成银条。对金器和锡器他也这么干。他从不冒险,所以才成为高手。来到我们厨房的所有东西,进来的时候一个样,出去的时候完全是另一个样了。它们来的时候,是从店门,也就是开向兰特街的前门进来的,走的时候也不同了。它们从后门出去。其实后面没有街,只有一个黑暗的小院子和一条盖了顶的通道,站在那地方你会迷路,但是,只要你会看,找对了方向,就能找到一条小径。它会把你带到一条后街,然后转入一条黑暗的弯弯曲曲的巷子,巷子一直通到那些铁路拱门。其中有个拱门——虽然我知道,我就不明说是哪一个了——连接着另一条隐秘的捷径,能让你神不知鬼不觉直达泰晤士河边。我们认识两三个人,在河边有船。其实,这条曲里拐弯的道上,一路都有我们的人——比如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我叫他们表哥。货从我们厨房里送出来,通过他们,就能到达伦敦的任何地点。我们能把任何东西,随便什么东西,用惊人的速度发出去。我们能在八月里运送冰块,它还不及融化就到了。我们甚至能在夏天运送阳光——易布斯大叔能找到买家。

一句话,进了我们家的东西,没有一件不是增添身价再出去的。实际上,只有一件,进来以后就留下了——不知怎么的,它抵挡住了销赃之路的巨大诱惑——那件东西,易布斯大叔和萨克斯比大娘似乎从没想过要标价。

说的就是,我。

我得感谢我妈妈。她的故事很悲惨。她在1844年的某个晚上来到兰特街。萨克斯比大娘说,“乖孩子,她来的时候有了你,肚子已经很大了。”那时候我还小,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一度以为她说的是我妈妈用袋子把我包起来,藏在她的裙子里,或者塞进她外套的衬子里缝起来,因为我知道她是个小偷,“多出众的小偷啊!”萨克斯比大娘说,“那么大胆!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