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第3/6页)

晚清民国,鸳鸯蝴蝶派掀起言情狂潮,文坛上一片“淫啼浪哭”。借礼教与自由的矛盾,构成反团圆模式,结局是死或走(出家、革命),在思想观念上往往比先驱者“慢一拍”,茅盾的《蚀》三部曲的《幻灭》结尾即是受此模式影响。当时有什么哀情、惨情、孽情、苦情、灾情、奇情、艳情、痴情、就是没有欢情。这些言情,只作表面的皮相描写,并不触及社会问题的实质,往往是流行观念的演绎。最好的作品也就是后来张恨水的《啼笑姻缘》,秦瘦鸥的《秋海棠》等。因为他们一定程度上写出了社会问题,真心打动了人心,所以今天仍然可读。但它们仍然是通俗小说,是优秀的通俗小说,与其他新文学同题材作品相比就明显逊色了,如《鼓书艺人》、《月牙儿》等。

50年代以后,言情小说在大陆绝迹,港台后来出现了琼瑶为代表的现代言情热潮,对重新开放后的大陆造成了冲击。但这个冲击的范围是有限的。琼瑶的40多部作品,看过十几部后,人名便会相混。琼瑶的作品打动人,在于一个纯字。琼瑶作品的主调是甜蜜的温馨与淡淡的惆怅,特别适合现代都市知识青年的心境。但其作品编织的实为梦幻世界,并非港台现实,所以台湾评论界称之为“琼瑶公害”,曾大张讨伐。其创作方式也是批量生产,与亦舒、岑凯伦、梁凤仪如出一辙。80年代大陆有琼瑶、三毛热,但评论界、读者普遍认为,三毛的文化品位显然更高。因为三毛写的是人生感悟,是在人生之内,而琼瑶则在人生之外。

这一点,还可从王朔处得到佐证。琼瑶热在一定程度是被王朔热取代的。王朔也写言情,但写的恰恰是反纯情。嘲弄纯情,在王朔那里,一切都是不纯的。不论对王朔怎样评价,在其《空中小姐》等作品的映照下,琼瑶的确显得苍白无力,其读者都是具有特定的年龄、心理特点的。王朔的成功并不是被炒出来、包装出来的。

金庸小说具有言情小说的一切特点,什么奇情、惨情、痴情、孽情、欢情应有尽有,他借鉴了各种言情模式,写到了爱情本身的核心。金庸小说不见得是世上最好的,但他写情可说是绝对不逊于任何人的。他写情的广度、深度、力度都是大师级的。这一点可参阅陈墨先生有关评论,本文不作展开。所以金庸小说是言情小说,又超越了言情小说。

从侦探小说看,金庸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侦探小说所能给予我们的一切。

中国的侦探小说是舶来品。以前只有公案、断案小说。侦探小说由译到著逐渐兴盛,民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程小青、孙了红,一个塑造了霍桑,一个塑造了鲁平,广为人知。侦探小说号称开启民智,普及科学,不重口供重依据,其实读者的兴趣仍在于其情节的诡秘曲折。大量的侦探小说只是编造离奇怪诞的情节,让读者猜谜,内容貌似现实而远离现实,既不触动社会人生问题,也不能塑造人物,只是一种智力游戏,烦琐推理如同做题,十分枯燥无趣。周瘦鸥说侦探小说可分动和静的两种,但大量民国侦探小说都偏于静而缺乏动,只学到西方侦探小说的模式而未学到其精髓。程+青的霍桑、包朗是学习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华生,人物有些类型化特点,也触及一些社会问题;孙了红的鲁平又号称东方亚森罗萍,专与霍桑唱对台戏,人物更活泼些,所以受到一些读者欢迎,各有读者迷。但陈率原提出,为什么侦探小说没有在中国生根开花,而武侠小说却长盛不衰,陈平原认为是中国法制不健全。但在港台侦探小说也不如武侠,我觉得还有一个问题i即中国作家没有把侦探小说当成真正的文学来对待,从一开始就像政治小说一样,端着架子写作,用来“开启民智”把它当成工具,不注重文学性。程小青说是“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所以当然写不出好作品,真正好的外国侦探作品,中国读者仍是欢迎的。克里斯蒂的《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高尔夫球场的疑云》,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直到《神探亨特》都是动静结合的佳作。而我们的侦探小说总以维护正义、法制的商孔出现,实际只是对公案小说的一种反拨,后来就演变成了公安文学,直到现在的“法制文学”于是它的精华便被武侠小说给吞没吸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