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迪亚爵达市(第4/7页)

接待员看到列夫·格瑞特的照片后,微笑着摇头。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隔壁餐厅,以及静得诡异的大街上,多走几步就会看到的一家网络咖啡店。大街遵循传统模式,从教堂延伸到墓园,却有个新颖的名字:百老汇大街。在一家销售水和圣诞树吊饰,门上还写着“超市”的迷你杂货店里,他们终于在收款机后方找到一个女人。不管他们问什么,她都用空洞的眼神望着他们,一律回答“是”,最后他们只得放弃。回去的路上,他们看到一个孤单的年轻警察,背靠着一辆吉普车,交叉双臂,腰间低低挂着隆起的手枪皮套,观察他们的动向时还打了个哈欠。

回到穆罕默德的咖啡店,柜台后面那个瘦瘦的男孩说,老板突然决定休几天假,散步去了。贝雅特问老板什么时候会回来,男孩无言以对,只摇摇头,指着太阳说:“特兰科索。”

旅馆的女接待员说,沿着绵延十三公里的白沙滩可以走到特兰科索,那是迪亚爵达市最大的地标。撇开广场的天主教堂不算,那里也是唯一的地标。

“嗯。女士,为什么到处都没什么人?”哈利问。

她笑着指着大海。

于是他们往那儿去。在热气蒸腾中,极目所见,两边全是灼热的沙子,做日光浴的人横七竖八地躺着,海滩小贩在松散的沙地上勉力前行,被几袋冷却包和水果的重量压弯了腰。酒保在搭建简陋的酒吧里微笑,稻草屋顶下的扩音器放着震耳欲聋的桑巴音乐,冲浪的人穿着黄色的国家队队服,嘴唇用氧化锌涂成白色。还有两个提着鞋子的人正往南走,一个穿着短裤和暴露的上衣,还戴了顶草帽,这都是她到旅馆之后换上的;另一个仍然穿着那套皱巴巴的麻料西装,没戴帽子。

“她刚才是说十三公里?”哈利说着把挂在鼻端的几滴汗珠吹掉。

“在我们回去以前,天就黑了。”贝雅特说着指了指,“你看,大家都要回去了。”

沿着海滩黑压压的一片,看似无止尽的人潮都准备回家,他们身后是午后的阳光。

“就跟我们希望的一样。”哈利说着把墨镜顶上鼻梁,“全迪亚爵达市的人排成一列,我们只要睁大眼睛看。假如没看到穆罕默德,搞不好走运撞见列夫本人。”

贝雅特笑了:“跟你赌一百块:我们遇不到。”

一张张脸在大热天里闪过。黑的、白的、年轻的、老的、漂亮的、丑的、嗑了药的、有节制的、笑着的、板着脸的。酒吧和冲浪板出租摊都不见了,他们只看到沙滩和大海在左边,浓密的热带丛林在右边。几群人东一处、西一处地坐着,大麻烟的特有气味阵阵飘来。

“我又想了想亲密空间和我们的内线理论。”哈利说,“你觉得列夫和丝蒂恩之间的关系,会不会不只是大哥和弟媳?”

“你是说,她也参与了计划,然后被列夫杀人灭口了吗?”贝雅特斜眼看着太阳,“嗯,也不无可能啊。”

即使过了四点,热度仍没消散多少。他们脱了鞋,跨过几块岩石,哈利在岩石另一边发现一截被海水冲洗干净的干枯粗枝。他把树枝插进沙里,从夹克里取出皮夹和护照,才把夹克挂上这个临时衣架。

现在可以看到远方的特兰科索了,贝雅特说,她在录像里见过刚才经过他们身边的一个男人。一开始,哈利以为她是指哪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后来她说那人叫罗杰·培森,除了犯下几次毒品罪之外,还因为抢劫旧城区和费特维车站的邮局坐过牢,也是抢劫伍立弗邮局的嫌疑人。

弗雷德在特兰科索的海滩餐厅里,喝掉了三杯凯比尼雅酒,但他仍觉得走十三公里的路只为了——用罗杰的话来说——“让皮肤在发霉以前透透气”,是一件蠢事。

“你就是因为吃了那些新药,才没办法好好坐着。”弗雷德对他朋友抱怨,对方抬起膝盖踮着脚,蹦蹦跳跳地走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