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案 野粪夫屎坑沉溺 长安街金汁漫天(第2/7页)

“打架没关系,为了点屎,犯得上杀人?”

我点上一根飞马烟,说:“除非这点屎影响了大生意。”

我问小宝,愿不愿去南净粪厂当几天粪夫。小宝一瞪眼,摇头。于德顺朝我拱了拱手,说:“金爷,要不我跟福禄去?”

“你们去?这可是查杀人案。”

于德顺点点头,说:“我们就是干这个的,肯定比您和宝哥合适。”他皱着眉头,嘴唇紧绷着,不像开玩笑。

出了安定门,走到地坛边上,就是南净粪厂。朱福禄和于德顺都不用化装,背上粪筐,拎着粪杓就进厂了。

我和小宝去了趟内三警署。南净粪厂的事,警署早就知道了。我问为什么不查,巡警说:“这事儿麻烦了,粪道是前清就划分了的,不是一天两天就敢动的。”

“杀了人也不管?”

“不是不管,是管不了,一个粪厂几百号人,全是外地的,抓谁啊?”

我说,人死在你们区,就该你们去查。巡警嗤的一声笑了,说:“可粪厂哪个区警署也管不了,这是卫生问题,京师警察厅卫生处直管。”

离开内三警署,我托人打听了南净粪厂。南净算是民国最早的粪厂,前清时候就有了,一家占了十几条粪道,一半以上都在安定门大街和德胜门一带,不但每条道都“肥”,而且交通方便,直通粪厂。

南净的老板叫杨运星,从民国六年(1917年)接手粪厂,不但从其他厂新买了几条粪道,还给粪业定了个新规矩:粪道主权归厂里,居民不得擅自掏粪。因为定下这个规矩,各大粪厂推举杨运星为当年的北京粪业公会会长,一直干到现在。

小宝问我,这规矩什么意思?我说,就是你拉的屎,并不属于你。要是你掏了自己家的粪,就算侵犯了粪厂财产。

“我×,这么霸道?”

“所以他们才叫粪霸。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听说过吧?就这个意思。”

三天后的早上,福禄和于德顺回来了,背着大粪筐,腿上绑了绑腿,一身职业粪夫的打扮。

民国初年,粪夫的装扮都是这样,图为1919年的一位粪夫

两人在粪厂的几天,从早到晚背着粪桶往晒场倒粪。

晒场的工人在地上铺一层炉灰面,把稀粪倒成条状,晒成粪饼。负责加工的人,用勺子把粪饼剁成饺子大小的“捡儿”,晒一天,外面黑紫光亮,里面还松软,这种粪干最好[3]。粪干送到厂外,用荆条编的圆盘盛了,一盘两个钱。有的粪太稀,就不做粪干,直接用粪车装了卖。

于德顺说,粪厂加工有猫儿腻,掺了假,“若是按流程做粪干,你觉得那就是纯粪,实际上却不是。按我瞧见的算,做出来的粪干,能有四成纯就不错。”

我问,剩下是什么?

“主要是草灰,也有土,一斤粪,掺八斤灰。兑完拿杓一搅和,不是行家绝对看不出来。”

福禄闷在一旁不吭声,小宝问他怎么了,他腾地站起身,说:“我要报仇。”说完便往外走。小宝拉住他,说:“着急没用,我们也没证据。”

于德顺说,跑海粪夫都是自己做粪饼,绝不掺假。他和福禄肯定是在城外卖粪的时候,得罪了南净粪厂的人,否则表弟也死不了。他蹲在地上,用手指划拉着算账,说:“种地的一年四季缺不得肥,多一个卖纯粪的,粪厂就少一个生意,算下来得少赚十一二个大洋。”说完,他站起来拍拍手,又说:“这么多钱,还真是敢杀人。”

我递给于德顺一支烟,他点上抽了两口,又是一副很认真的模样。

中午,我们去西四大街找了个馄饨摊,随便吃了点,打算第二天去城外粪摊看看。

16号,我和小宝一早去了灯市口,找福禄和于德顺,天还早,就溜达过去了。走到猪市大街(今东四西大街),遇上生猪市赶集,一路走过去,听到的都是猪叫,鼻子里全是猪粪味儿。过了生猪集市,还是满鼻子粪味儿,我问小宝,有没有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