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一章 阴阳尸(第3/4页)

当时,我们先搞清楚了室外分尸和室内分尸的矛盾之处,可仍对两种性染色体有疑问。我帮谢增龙额头的伤做包扎时,嘴里骂了韦安的儿子,想替好兄弟出口气,可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李秀华为什么会有两种染色体。既然李秀华身体并非异常,那极可能是李秀华已经怀有身孕,且胎儿是男性。碎尸后,这两种染色体混在一起了,单从尸块来看,也不可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两个人的尸块。

碎尸不是随便碎的,一定有深仇大恨,或者有某种行为激怒了凶手。我们首先怀疑,韦安的前妻和儿子有嫌疑,可他们都住在桂林市,离县城非常远,一个月前都在桂林老家那边。这样一来,问题又绕回韦安身上,难道他真的凶手,只是嘴硬而已吗?

我看着那些黑色塑料袋的照片,脑海却一直是两家人打闹的情景,可袋子上没有指纹,什么线索都没有,这要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呢?最后,我在看到抛尸地点的那几张照片时,终于意识到凶手虽然狡猾,但留下了一个致命的证据。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法医的工作范围,因为上面这段文字看起来,我好像把所有的刑侦工作都做了。法医学的研究包括:尸体检查、活体检查、物证检验、文证审查、现场勘察等五大类。其中,现场勘察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或事故场所的检查,借以发现与案件相关的人和物及其相关性,为判明案件性质,揭露与真实犯罪进一步提供证据——抛尸现场亦是法医的“地盘”。

我看完照片,心里很激动,把想法和谢增龙一说,两人一拍即合。那是什么证据呢?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了,证据还可能在抛尸地吗?不会被其他人和物污染吗?答案是,不,完全不会!

凶手很狡猾,戴了手套,在那个年代就知道不要留下指纹,真的很聪明。可是,凶手记得作案时戴了手套,但抛尸时,很可能是赤手扳开了下水道的井盖,盖子下面留下了指纹。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盖子下面除了几个无关人员的指纹,还有几枚身份不明者的指纹。

也许,大家又会觉得奇怪,凶手抛尸没戴手套,那为什么黑色塑料袋最外层没有指纹?那是因为塑胶手套在80年代末还不广泛,我们猜测凶手使用的是林木砍伐工用的厚手套。那种手套戴上去后,很难扳起下水道井盖,凶手为了快速抛尸,极可能脱掉了手套。既然凶手是在室内分尸,拥有充足的时间,那么尸块包装袋肯定不只五层,十有八九是多套了几个,抛尸后再拿走原本套在最外面的塑料袋。这样不只不会沾上凶手指纹,还能避免袋子不沾上凶案第一现场的任何痕迹。

采集到了指纹,我们要比对,那时还没电脑,比对指纹都是人工操作,用的是指纹卡片。我记得,1956年省厅曾派人到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学习全国统一的“中国十指指纹分析法”及指纹档案管理业务,有一个人后来调到该县,整理出了1083份罪犯十指指纹卡片。于是,我们经过比对,真的抓到了凶手,令我们没想到,这一次碎尸的人竟是一名女性罪犯。

罪犯名叫张娟,在纺织厂上班,和李秀华是工友。张娟曾和韦安谈过关系,后分手,就在此时李秀华认识了韦安,这却点燃了张娟的妒火。一次,张娟以为韦安在家,便回韦安的住所取回她的一件衣服,哪想却碰上了刚洗澡出来的李秀华。两个人一见面,她们就争吵起来,还动了手。张娟怒火中烧,拿起铲子打死了李秀华,恰好韦安外出谈生意,她就在院子里分尸,然后把尸块抛到各处。抛尸的地点实际上都在张娟从林场回家的路线上。张娟原以为,她清洗了现场,不会有人查到她头上,没想到在井盖上栽了跟头。而张娟也忘了,两年前,她曾因盗窃百货商店的东西被拘留过,留下了十指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