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十分钟,投资一个受益终身的技能(第3/3页)

第三,好销售总在最后让对方感觉“若有所失”。

写文章是销售行为吗?

我觉得在新媒体互联网时代,写给别人看的文章,越来越靠近一种销售行为。这也就是为什么市面上有那么多标题党存在,标题就像卖商品的幌子,远远看见了,有的就让人想要进去看看。

忘了哪位大师曾说过“如果你不能让读者信服,那么就先让他们莫名其妙”。

每次想到这句话都忍俊不禁,这位大师真有销售思维,因为这句话背后的逻辑其实是:如果你想让文字被人读下去,就得先让对方产生对答案的渴望。

《华尔街之狼》中莱昂纳多饰演的乔治·贝尔福特面试推销员,他对应试者说:“把这支笔卖给我。”

大部分人的推销方法如出一辙:

“这是一支非常好用的笔!”

“这是一支德国进口的优质笔,买下它吧!”

只有一个人说:“能帮我签个名吗?”

这个回答者在影片里,后来成为乔治的左膀右臂。

据我观察,好的销售并不一定是真的销售人员,但他们往往懂得如何在一推一拉之间促成一单销售。“推”是他们会创造出一个需求点,悬吊起你的胃口;“拉”则是告诉你“你觉得有价值的这个东西,分分钟就要消失了”。

因为失去“预期的所有权”会让人非常失望和沮丧,就像自己真正失去了已经有的东西一样。买过车的人都知道,4S店的销售总是鼓励你去试车,因为他们总是暗暗地希望你能坐在驾驶座上先体会到驾驶的快感,当你认为这种“驾驶的乐趣”已经属于你了,他会立刻剥夺它,“这车要排队”“这车是最后一辆了”“这车要加价才能提到现货”,于是提高了当场决策的可能性。

以上我洋洋洒洒地写了许多,很遗憾当年我删除了给那位备受挫折的早教销售姑娘的留言,又因为没想好要怎么写,始终未给她留下只言片语。

回想我自己刚步入职场的时候,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和销售沾边,因为我既不是那种“自来熟”的人,也缺乏销售技巧,为什么会去做“销售”呢?

可实际上,销售是我们在这个劳动人口密集型社会中,生存发展和获得更多成长空间的必备技能。有千万种性格的人,就可以有千万种风格的销售——并不是所有人都要靠喋喋不休和长袖善舞来赢得。

我所写的三条,在专业人士眼中,大概只能算作皮毛。但我想对于许多普通人而言,对于那些天真地认为自己一辈子与“销售”无缘的人而言,尽管这些建议不成体系,却是能够指明方向、轻松上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