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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找对象,别看他一直是情场败将,可在理论上,却有很不俗的观点。他并不主张先冷静地把对方宏观微观纵观横观地分析一溜够,再下取舍的决心,而注重双方接触时的直感。对姑娘,要是你第一眼就能生出一种亲近她的愿望来,这就算成了一半了,至于双方的毛病,再大也不过是两座冰山,异性相吸,炽热的爱火能把它们慢慢化开。可如果两个人一见面谁都不能引起对方兴趣来,那就崴泥了,冰山将永远森然相对,事情就准成不了。

就说和他自己谈崩的那六位姑娘吧。她们就是不懂得珍惜少男少女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情深意长,偏偏瞪着两眼穷分析他的“条件”,简直说吧,那不是谈恋爱,是买东西呢!

杜丽明是第七个,她会怎么样?他相信她!人是不是庸俗,三个月足以辨出。他现在对她甚至有种感激的心理。老天给他的运气,总不能再有所挑剔了。对她,应该加倍好一点,顺从一点,能包涵的包涵,能忍让的忍让。于英雄曾开玩笑地警告过他:第七个要是再搞吹了,“第八个是铜像”。徐五四现在真有点兵疲厌战的感觉。他琢磨,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就办事。

说到运气,倒很有意思,你拼命去追求、寻找,苦苦得不到的东西,偏偏在不经意的巧合中撞上了,北京人讲话叫“撞大运”。那天晚上他就完全是偶然地路过那条偏僻的街道,而且当时还是杜丽明先招呼他的呢。天缘凑巧。

“同志,哎,警察同志!”听见杜丽明的叫声他便站下来,寻声去看。杜丽明那时站在马路边的一盏路灯下,一只手领着只及她腰间的小媛媛,另一只手拎着个素净的尼龙兜。他这第一眼的印象深极了——路灯昏黄摇曳,一大一小两个弱女,显得那么孤立无援、可怜巴巴。要是光凭这个印象,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杜丽明竟会是个厉害的“大女子主义”者。

“怎么啦?”他向她们走了两步,还以为是问路的。

“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带我们过去?”杜丽明领着郑媛,一溜小跑投奔过来,“你看那边,流氓!”

果然,不远的地方有人在嘻嘻哈哈地叫份儿:“谁是流氓嘿!谁流氓啦,嘴干净点行不行……”

奔着声音,徐五四看见马路斜对过儿,模模糊糊有一帮人聚在暗影里,看不清有几个,只见一个个小烟头一明一灭地闪着红火儿。他点头说:“走吧,我陪你们走。”

徐五四领着她们,故意横着膀子贴着那几个青皮无赖的身边走过去,拿眼睛狠狠地扫他们,哼,没一个敢吭声的。

拐了弯儿,看不见那帮人了,杜丽明这才松下气来,“流氓,讨厌!”

“他们怎么啦?”

“天天聚在这儿,没话找话,真是的,也没人管!”

“你天天从这儿走?”徐五四知道,这条街僻静,加上周围居民的成分很杂,所以是个发案率比较高的地区。

“差不多天天走。”

他看一眼郑媛:“这是你小孩呀?”

“哟!”杜丽明笑了,“我像有这么大孩子的人吗?”

杜丽明这一反问,他才自知失言,心想这女的倒不认生。

是的,郑媛已经七岁了,而杜丽明才二十五,看上去似乎还要面嫩些。后来他才知道,郑媛是杜丽明班上的学生,因为居住的那片房子拆迁,就剩她一家死活不搬。你想,一栋孤零零的房子支棱在一大片荒凉的瓦砾场上,该是什么架势?到了晚上一个人影见不着,光看见小阴风捎着一溜溜儿的黄土,蛇似的满处乱窜,别说七岁的小孩子啦,就是大人独个儿从那儿走都得犯憷!没辙,当老师的只好天天送她。

“她爸爸妈妈哪儿去了,怎么不叫他们到学校来接?”徐五四后来和杜丽明熟了,也曾这么问过,可杜丽明说:“他们都在商店工作,每天至少得七八点钟才能完事,再赶到学校就太晚了,学校放了学就是个大空院子,小孩儿一个人也不敢待。挺活泛的孩子,回头儿别给吓蔫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