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2/4页)

我就要回到桑菲尔德府了,可是我在那儿又能住多久呢?不会久;这我是肯定的。我在外出期间,从菲尔费克斯太太的信中得知:那里的聚会已经散了;三个星期以前,罗切斯特先生上伦敦去了,不过那时候,他们预料他再过两星期会回来。菲尔费克斯太太猜想,他是去为他的婚事作准备,因为他说起过要买一辆新马车;她说,他打算娶英格拉姆小姐,她仍然感到奇怪;但是根据每个人谈到的,根据她自己见到的,她就不再怀疑这件事马上就要进行了。“如果你怀疑的话,那你真是多疑得出奇了,”这是我心中的评语。“对此,我可一点都不怀疑。”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上哪儿去呢?”我通夜梦见英格拉姆小姐,在一个清晰的晨梦中,我看到她把我关在桑菲尔德门外,指给我另一条路;罗切斯特先生双臂抱在胸前看着——好像在朝着她和我冷笑。

我没有把我回家的确切日子告诉菲尔费克斯太太,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派普通的或高级的马车到米尔考特来接我。我打算一个人静悄悄地步行这段路程。我把箱子托付给旅店管马人以后,在六月的一个傍晚,大约六点左右,悄悄地从乔治旅馆出发,走上了通往桑菲尔德府的那条老路。那是条大部分穿过田野的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走了。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虽然天气很好也很温暖,却并不明亮,也不灿烂,沿途尽是些翻晒干草的人在干活。天空虽然远远不能说是无云,可是却预示出明天是晴朗的。它的蓝色——在看得见蓝色的地方——是柔和而清澈的,它的云层又高又薄。西边也是温暖的,没有饱含雨意的闪光使它变得寒冷——那儿好像生着一个火,正有一个圣坛在大理石般的云雾屏风后面燃烧,金红色的光辉从云层缝隙中照射出来。

路在我前面越来越短,我感到高兴,高兴得有一次停了下来,问自己这欢乐是什么意思,并且提醒我的理智,我并不是回我自己的家,不是上哪一个永久的安息处,也不是去好朋友在盼望我、在等我到达的地方。“菲尔费克斯太太肯定会朝你微笑,安静地表示欢迎,”我说;“小阿黛勒会拍着手跳跳蹦蹦地来看你;可是你明明知道你想的是另外一个人,不是她们;而他却不在想你。”

可是还有什么会像青春这样任性?还有什么会像缺乏经验这样盲目呢?这两样都断定,不管罗切斯特先生看不看我,能有特权再次看看他,就已经是够愉快的了;它们还加上说——“快!快!趁你现在还有可能,去跟他在一块儿,至多再待几天或者几个星期,你就要跟他们永别了!”于是,我扼杀了一个初生的痛苦——一个我不能说服自己去承认和扶育的丑东西——继续往前跑。

桑菲尔德牧场上也在翻晒干草;或者不如说,现在,在我到达的时候,雇工们刚下工,正扛着草耙回家。我只要穿过两块田地,然后就可以穿过大路到大门口了。树篱上开的蔷薇真多啊!可是我没时间采花,我急于要到宅子里去。一棵高大的野蔷薇把绿叶茂密、繁花点点的枝条伸到路那一边。我从它旁边走过,就看见了窄窄的石头阶梯,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本书、一支铅笔;他正在写什么。

他不是鬼;可是我每一根神经都不安起来;我一时间竟无法控制自己。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可没想到一看见他竟会这样发抖,也没想到在他面前竟会说不出话来,没有力量动弹。只要一能走动,我就往回走吧;我没有必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十足的傻瓜。我知道还有一条路可以通到宅子。哪怕我知道二十条路也没用;因为他已经看见我了。

“喂!”他嚷了起来,然后收起书和铅笔。“你来啦!请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