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犬传》第九辑中帙附言(第3/4页)

余所著之书,或称之为合卷(4) 之插图小说,据说有人购得旧版权,随意绘新图、改书名,而充作新版翻刻出售。关于《劝善常世物语》、《三国一夜物语》、《化兢丑三钟》等于本传前辑之简端已提及。最近复发现重刻《括头巾缩缅纸衣》三卷,改名为《椀久松山物语》,插图亦为新绘者。此书于文化三年丙寅,应书商住吉屋政五郎之需,由余撰写,乃至今已历三十余春秋之旧著,不知者恐为其所惑,误认为是新版。从改名之手段便知,此乃非常狡猾者之所为。改名为《椀久松山物语》,殆不知作者之用意,实乃愚蠢之改篡。夫椀久乃嫖客,松山乃妓女,纵然作者为之作小传,亦不能如此命书名。改篡者竟以此作为作者之文心。连这一点都不知晓,便擅自更改,实无异于《庄子》所云“倏忽凿混沌”,不得不为之嗟叹。还有《高尾船字文》〔中本五卷〕 ,乃余于宽政七年乙卯,开始撰写之草子物语,因此十分幼稚,今已不堪寓目。那般令人作呕之物,去冬又重刻,并换新图刊出。然其翻刻本却注明为再版,与《椀久松山物语》相同,无非是为了欺骗世人。然而均未告知作者,便恣意更图改名,殆为窃取蝇头之微利耶欤?此等不尊重人之行为,皆是贾竖之所为。对以前之再版本余曾一阅,而自序之落款时有可笑之事。有的曾题为:于杂货铺核对账目之暇。杂货乃唐山之俗语,即此间称作“高丽物(こまもの)”之类。即使乃四十余年前之事,余亦未曾售过杂货。此乃当年洒脱不羁之举,盖稗官者流之腹内必有种种无量之题材,类似品类众多之杂货,故如是落款耳。当时洒脱之举乃为取方家之一笑,但时过境迁,如今不仅不能博取一笑,反而会使看官生疑。彼《船字文》乃四十年前将《水浒焚椒录》等捏合在一起之撰述,文极粗疏,今竟将其翻刻问世,此无异于将幼年的习作,多年后又刊出,被嘲笑为此即某公之手笔,实令人感到耻辱。是以余已无兴味对勘翻刻本是否与原刻有异。当古儿琴岭在世时,予曾于今春二三月令其与原本校勘。据云虽有多处讹误,而大体不差,而今对此粗疏文字,即使无抄错之处,也不知将如何处之,希看官谅察。此外余之旧作合卷之插图小说《大师河原抚子话》乃距今三十一年前于文化二年乙丑冬,由耕书堂刊行之作,据闻今亦被改图重刻,如新版发售。此事皆未明告作者,余只是偶闻他人传说而已。其他重刻之事虽甚多,而余尚未尽知。今吾在世,书肆等尚且如此恣意妄为,一旦谢世,将如之奈何?此虽皆因徒有其名之故,但竟被他人私自卖名,实令人讨厌。近世明和、安永年间风来山人〔平贺鸠溪〕 之戏墨小说,一时极为风行,至其去世后伪作倍出。以今思昔,非唯吾个人而已。既知虚名之昨非,嗟叹之余,聊咏长歌、短歌之赝品各一首以抒怀。此亦为无益之戏墨,且录之以为戒。歌曰:

人世无常,年华虚度。

徒有虚名,羞愧难言。

身边唯有笔墨伴,

亲人俱已离人间。

任夏夜窗外萤虫飞舞,

何曾闲庭信步。

似此七旬老叟,缘何戏墨连篇?

缀文未经千锤百炼,

无聊乏味,依然供人把玩。

碌碌作为可怜虫!

莫非月下老弄错,

生下我这平庸愚顽。

有口难言何须辩。

真谛世人哪得知?

浪得虚名徒生厌。

奈何众生痴?

短歌

百般躲藏无济事,雨过天晴着蓑笠。

天保六年八月十二日识

蓑笠渔隐

(1) 能乐是日本的一种古典戏剧,由外来的舞乐和日本传统舞乐融合而成。

(2) 草子物语:以图文并茂为特点的通俗小说。